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152521126/2024-0026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5623816000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政策解读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落实好省、州部署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我县印发了《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县印发了《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2024年,经对各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情况进行调研存在赋权不精准的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二、《通知》拟定过程

为确保相关工作与2023年乡镇赋权工作有效衔接,根据“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由各乡镇对各自权力清单内的乡镇赋权事项进一步认真研究,进一步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针对“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先后两轮提出意见,再由县级部门视各乡镇具体情况和行业工作提出评估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形成《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调整收回县级部门的赋权事项为:金华镇68项、甸南镇63项、沙溪镇66项、羊岑乡37项、马登镇52项、老君山镇52项、弥沙41项、象图乡63项。各乡镇保留的赋权事项为:金华镇46项、甸南镇53项、沙溪镇50项、羊岑乡77项、马登镇62项、老君山镇64项、弥沙乡73项、象图乡51项。

三、相关要求

《通知》印发后,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赋权事项调整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县级相关部门要对行政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评估,并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对策,将全省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