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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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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以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围绕幸福剑川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工作内容

(一)家庭保护。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和家庭监护监督。

(二)学校保护。加强基础教育保障、校园安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

(三)网络保护。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科学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加强网络监管。

(四)政府保护。落实行业系统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诉求办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组织申报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履行兜底监护,落实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加强关爱服务和卫生保健。

(五)司法保护。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做好司法援助帮扶。

(六)社会保护。夯实保护措施,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提供服务便利,利用各部门所属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活动,落实强制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职责,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落细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做好《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

(四)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未成年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压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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