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云乡振处发〔2023〕39号)要求,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本人申请、村“两委”、乡(镇)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现将我县拟确定的县级推荐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7天)
联系单位及电话:剑川县乡村振兴局 0872-452240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东双龙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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