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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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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剑川县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组织处理辖区内交通事故、管理辖区内各类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剑川县公安局16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驻局纪检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大队、巡特警大队(加挂剑川县反恐大队牌子)、网安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剑川县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

加设2个监管场所,分别是:剑川县看守所、剑川县拘留所。

下设9个派出所,分别是:金华派出所、甸南派出所、羊岑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弥沙派出所、马登派出所、老君山派出所、上兰派出所、象图派出所。

剑川县公安局所属行政单位1个,为剑川县公安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9人,其中:行政编制169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175人,辅警人员2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806,758.40元,其中:本年收入63,708,394.61元,上年结转收入6,098,363.7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62,808,394.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00,00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561527.81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增加县级保障经费,其次2025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经费6,098,363.79元及自有资金900000.00元,所以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06728.4元,其中:本年收入62,808,394.61元,上年结转收入6,098,333.7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08,394.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661497.81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增加县级保障经费,其次2025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经费6,098,333.79元,所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806,758.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906728.4元,其中:基本支出62,808,394.61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162398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中各类保险基数上调,各类保险经费增加,所以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项目支出6,098,333.79 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63717.83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是:2025项目预算公安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00元,主要用于

2.2040101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武装警察部队”100,000.00元,主要用于武装警察部队开展各类业务工作经费。

3.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0,880,806.35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开展各类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支出。

4.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3,395,004.96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类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支出,。

5.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4,861,144.76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类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支出以及购置专用设备经费支出。

6.2040499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司法救助金,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600.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08,023.52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5,073.31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死亡抚恤112,423.2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死亡遗属补助经费支出。

1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49,976.64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1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725.66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778,8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5,19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77306.00元,下降8.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10000.00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69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根据省州县文件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按比例压减费用。以及根据历年决算数据分析,相应减少预算,所以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40,19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2694.00元,增长1.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66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40000.00元,增长36.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80,19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7306.00元,下降16.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申报以旧换新更新执法执勤车辆2辆,因申报过程中多重因素影响,未能申报成功1辆,但破旧的车辆已经报废,从而使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严重紧缺,造成工作诸多不便,2025年经与财政等多方协商,同意我单位纳入今年预算,所以导致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有10个,分别是:公安监管场所经费项目、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项目74498.93元。

绩效目标:保障监管场所正常经费运转,通过合理使用资金,有效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提升监管场所管理水平,推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目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1200000.00元。

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组织实施勤务保障 ,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警务督查、宣传工作、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刑事业务和基础物建,治安业务和基础工作,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等工作。

项目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28000.00元。

绩效目标:及时采购符合刑事侦查工作需要的各类装备,验收合格率达100%,确保装备的合理、适用性。

项目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4800.00元。

绩效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增大全县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

项目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800000元。

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组织实施勤务保障 ,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警务督查、宣传工作、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刑事业务和基础工作,治安业务和基础工作,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等工作。

项目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40,106.38

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组织实施勤务保障 ,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警务督查、宣传工作、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刑事业务和基础物建,治安业务和基础工作,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等工作。

项目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100000.00元。

绩效目标: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提高公众交通意识,引导公众安全文明出行。

项目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1650000.00元。

绩效目标: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提高公众交通意识,引导公众安全文明出行。

项目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5094.00元。

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项目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300000.00

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05,424.35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5166474.70元,增长369.95%,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所需要的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都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且较上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87283091.98元,其中,流动资产4298741.97元,固定资产59963866.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014848.11元,无形资产5635.7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7946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79465.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

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

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

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

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

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县委县财政

三、项目实施单位

剑川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

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

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

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

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

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

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

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

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

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

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项目74498.93元。

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1200000.00元。

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28000.00元。

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4800.00元。

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800000元。

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40,106.38元。

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100000.00元。

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1650000.00元。

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5094.00元。

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3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公安监管场所经费项目74498.93元。

2.公安局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1200000.00元。

3.刑事侦查业务装备经费28000.00元。

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4800.00元。

5.剑川县公安局单位自有专项资金800000元。

6.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40,106.38元。

7.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自有资金100000.00元。

8.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1650000.00元。

9.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上年未清算办案补助业务经费5094.00元。

10.剑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3000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保障监管场所正常经费运转,通过合理使用资金,有效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提升监管场所管理水平,推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及时采购符合刑事侦查工作需要的各类装备,验收合格率达100%,确保装备的合理、适用性。

3.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增大全县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

4.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组织实施勤务保障 ,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警务督查、宣传工作、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刑事业务和基础物建,治安业务和基础工作,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等工作。

5.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提高公众交通意识,引导公众安全文明出行。

6.引导和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开展查处各类林业刑事案件,有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第三部分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剑川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1018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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