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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3-0181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78916904000
  • 发文字号: 〔2023〕 4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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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剑川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剑川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大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健康大理”建设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健康剑川”建设,促进剑川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全县各族群众健康福祉的关键时期。本规划立足剑川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充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紧扣《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大理2030”规划纲要》《大理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保障健康服务需求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抗击新冠疫情取得重大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外防输入”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服从国家防控大局,发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服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上海以及省内边境州市和毗邻县市支援工作,先后共派出189名医疗卫生人员,共同守护国门安全。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任务,持续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双提升”工程,完成县域二级综合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酸实验室改造。规范设置疫苗接种点,强化人员培训和督促指导,实行精准预约、分苗和接种,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全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推进。剑川县积极主动发挥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卫活动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制定了创卫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有条不紊的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185月创建并被省爱卫会命名为云南省卫生县城;20195月创建并被省爱卫会命名为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灭鼠、灭蟑)先进城区;20182021年先后创建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马登镇、老君山镇、弥沙乡、象图乡7个乡镇为云南省卫生乡镇,金华镇东门社区等85个村委会(社区)创建为云南省卫生村,实现全县卫生乡镇、卫生村100%全覆盖。20208月全县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通力配合、上下联动、持续发力,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2021年剑川县高分通过省级技术评估,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3.居民综合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时期,剑川县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部署,持续推进“健康剑川”行动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综合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县人均寿命由2015年的74.95岁提高至75.8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均已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省级平台集中采购,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以县域医共体为主要抓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联通卫生专网,县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实现远程医疗,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社会办医平稳有序发展。

5.医疗服务资源供给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投入持续加大。先后实施县妇幼保健院、沙溪石龙鼠疫监测点、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以及羊岑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以及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剑川县“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及44个村卫生室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施剑川县白族中医院重点建设项目,预计2023年底完成建设。重点学科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全县创建5个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6名,累计培养并注册全科医生(含加注)33名。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8个,二级医院2个,卫生技术人员数939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5.8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1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46人,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0.4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43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等级医院创建取得突破,剑川县人民医院和剑川县中医医院达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剑川县人民医院通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一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达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全县成立6个慢病管理中心、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均已通过州级验收并全面运行;加强重点专科和专科联盟建设,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并已全部通过现场评审验收;剑川县人民医院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剑川县中医医院创建州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共成立9个专家工作站,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6.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74元,居民健康电子建档率达93.85%。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持续巩固,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和适龄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传染病疫情平稳,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保持较低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有效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通过消除疟疾及消除麻风病危害评估验收,地方病防治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公共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机制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和处置及时率均为100%。卫生监督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高。

7.中医药事业取得新进展。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县、乡、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县建有1个二级甲等中医院,积极申报第四批省级名中医评选,积极做好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巩固实施“定制药园”建设。按项目要求完成国家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实施并通过了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省级评审、验收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级验收。截止2020年底,已实现100%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能按要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

8.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妇幼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被评定为全国妇幼优质服务示范县。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核定。全面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成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水平不断加强,农村妇女“两癌”(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全县8个乡镇,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2015年至2020年均为0,全县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工作效果明显(母婴传播率低于国家、省级水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积极落实,规范申报和锁定享受对象2218人(户),下拨和兑现奖励扶助224.184万元。

9.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居家老年人开展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提供2次上门医养结合服务,全县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8.58%。不断提升老年病诊疗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2家,占比达100%。认真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养签约应签尽签,医疗机构与附近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签约率为100%

10.健康扶贫成效显著。全面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参保率、大病保险参保率、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方便。“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大病集中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看病兜底保障三项任务指标完成率均达到99%以上。“三个一”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达标率均达100%。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以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和集中全脱产培训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沪滇合作帮扶取得实效,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00余人,共拓展120项新技术、新项目。

“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类别

指标

2015

2020

健康状况指标

人均预期寿命(岁)

74.95

75.81

婴儿死亡率(‰)

11.10

6.7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85

10.47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0

人口发展指标

总人口(万人)

18.27

18.50

人口出生率(‰)

8.64

7.57

人口自然增长率(‰)

3.89

2.07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标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100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79.58

87.28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86.38

90.18

妇幼卫生工作指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2.23

93.6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0.43

94.3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9.18

100

卫生监督工作指标

“双随机”监督完成率(%

100

100

医疗保障工作指标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保持在95%以上

97.56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60

城镇职工74.13%,城乡居民61.37%

卫生资源指标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1.89

2.1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48

2.46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3.36

5.84

医疗服务指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82

8.53

卫生费用指标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40

74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挑战。一是新冠病毒感染等疫情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随着疾病谱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全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卫生健康资源供给仍然不足。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基层和中医医疗机构的每千人口床位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卫生人力资源指标落后于其他先进地区。区域间资源要素配置结构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有待扩容与提质。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康复医学等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紧缺专业学科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有待提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通过验收,但现有各系统之间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医疗数据的安全共享和应用程度不高,制约“互联网+医疗服务”全面铺开,互联网医疗服务良性运营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加强。深层次问题和“三医联动”问题亟待解决,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协调推进机制仍不健全。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不足,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不高,卫生人员待遇较低。五是卫生健康人才供给薄弱。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龄、学历及专业分布不均衡,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中医医师等仍较缺乏,公立医院中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卫生技术人员不足。专项性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模式、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配套政策缺乏。

2.“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一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加广阔。随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二是健康融入所有发展的机遇更加宝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高位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三是卫生健康新技术新业态更加丰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智能化医疗产品逐渐得到普及应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新模式和新业态逐渐涌现,为卫生健康事业加速提质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四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迫切。新冠疫情后,健康越来越成为重大民生福祉。各级政府将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健康服务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健康剑川”战略为统领,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工作理念,加快构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相协同,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相促进,优质发展与均衡发展相协调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共建共享。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个体健康第一责任人作用,形成“共建、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2.坚持健康优先,公平可及。以解决影响全县健康水平的主要问题、缩小区域间卫生健康水平差距、补齐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出短板为突破点,持续改善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服务条件,推动卫生健康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存量资源提质加速,提升优质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全方位提高全人群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水平。

3.坚持预防为主,医防协同。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为抓手,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全方位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增强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重大传染病救治水平。加速推进卫生健康信息联通共享,提高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效率与质量。

4.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基层。立足优质资源扩容和全县一体化均衡布局,加强卫生健康服务需求评估,综合考虑各地区人口规模、疾病谱、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卫生健康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强化基层卫生网底作用,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5.坚持改革突破,创新发展。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政策网络协同性,提升政策迭加合力,全面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党委领导,共建共享的卫生健康治理格局更加成熟。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优势更加显现,爱国卫生运动更加深化,城乡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健康扶贫成果巩固拓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

2.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全民健康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明显提高,核心卫生健康指标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地区间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主要健康指标迈入全省先进水平,健康环境等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3.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优质均衡,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白族中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区域内辐射带动效应大幅提升。县域龙头医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建成,运行协同高效,基层卫生健康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4.公共卫生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指挥高效、运转科学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成,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医防高效协同,平战有序结合,疾控机构标准化率不断提高,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医学装备配置、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全面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符合县情、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分级诊疗体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三医联动”集成改革有序实施。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

2025

年均增长率(%

属性

1

人均预期寿命

75.81

77

0.23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

/10

0

0

预期性

3

婴幼儿死亡率

6.73

4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47

5.5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15

15

-0.20

预期性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74

25

预期性

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31.09

25

预期性

8

全县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42.82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

预期性

9

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数量占比

%

0

1

预期性

10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84

6.24

预期性

11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18

2.61

3.67

预期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

(助理)医师数

0.41

0.62

8.62

预期性

13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2.46

2.91

3.42

预期性

1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3.43

3.51

预期性

15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3

1.5

12.56

预期性

16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

2.51

4.5

12.38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50

100

预期性

18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0

预期性

19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

89.09

90

预期性

2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67

26

预期性

21

健康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

%

13.26

1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筑牢现代化公共卫生工作基础

1.改革完善疾病防控治理体系。贯彻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总体方案,按照省级安排部署,科学设置县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加快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建设,有序实施县消化疾病防控中心建设项目和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启动县人民医院传染性疾病病区建设项目。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明确县域医共体“健康守门人”职责,发挥县域医共体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优势作用。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协同力、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卫生、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实现定期发布甲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风险监测预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防控职责,健全医疗机构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预警机制和协同流调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推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二级医院公共卫生相关科室,设置公共卫生科,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全面加强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并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管理。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发热哨点(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实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建设计划和生物安全提升计划。(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剑川县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与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实验室检测、快速反应处置、风险沟通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场所预案,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需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网络信息设施接口。到2025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实时监测全覆盖,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信息源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装备调配机制,建设完善县域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组建剑川县国家救援队应急队伍,规范完成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配备各种医用设备和应急防护设施。加快实现全县1支卫生应急队伍的携行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与国家或省级同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防控工作精准化水平,加强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统筹推进省“双提升”建设项目,推进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建设,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继续加强登革热、鼠疫、新冠病毒感染、麻风病、包虫病等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巩固强化血吸虫及人体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力争到2024年达到全面消除血吸虫病目标。积极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打好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持续巩固提升艾滋病防控“三个90%”、消除经输血传播和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成果。加强性病综合防控,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行动,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推进耐药结核病规范化治疗,到2025年,全县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5/10万以下。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切实加强生物安全工作。充分认识生物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生物安全法,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属地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发现在小,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生物安全风险,杜绝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县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规范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进修培训和跟班学习,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增强全行业生物安全意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国安委办、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公共卫生工作重点提升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人口规模、地理交通情况、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流行强度与风险、现有基础和功能定位等,科学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2.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与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实验室检测、快速反应处置、风险沟通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场所预案,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需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网络信息设施接口。

3.强化传染病的诊疗能力,支持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

4.生物安全提升计划: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动态管理,对全县一级和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规范备案。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开展管理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轮训,增强全行业生物安全意识。

(二)完善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1.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剑川县白族中医院建设,并有序有效运营。积极引入心脑血管、骨科、肿瘤、妇产、儿童等重点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眼科、儿科、老年病科等专科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机构合作,发展高端健康服务,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县域中心医疗服务体系。积极谋划剑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整合马登中心卫生院,打造西部4个乡镇区域医疗中心。全力推进沙溪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创建国家级中心卫生院,服务沙溪特色小镇旅游发展,保障游客诊疗服务需求。(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的枢纽作用,按照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疗资源“五大中心”、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力争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完成“五大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基本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康复、精神、儿科、眼科、口腔、康复、肿瘤等服务短板。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债等项目,增加医疗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医疗服务供给,改善医疗机构服务设施设备条件,逐步缩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差距。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投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延伸医疗卫生服务,夯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急救整体服务质量,按照州级部署,进一步改造升级县域紧急医学救援机制,以云南省“1+15”院前急救调度模式为基础,逐步将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医院急危重症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推进急诊急救综合一体化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网络院前急救体系网络。推广急诊急救一体化综合救治模式,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降低患者伤残率和死亡率。加强急救车辆等和车载医疗设备配备配置,并按照标准配齐配强,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内急救站点的规划设置,核准医生、护士、驾驶员总数,保证站点24小时运转。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广泛开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和宣传。(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创新无偿献血工作模式,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血液安全管理,规范血液合理使用,积极做好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工作,强化临床用血监管,不断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加强县域内固定采血点建设,按照方便献血者献血的原则,综合考虑人流量、交通、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实际情况,优化献血点设置布局,推进献血屋建设,确保献血点高效运行。到2025年,血液管理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血液供应保障体系持续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献血点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血液安全水平持续得到提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加强药事管理,健全药事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开展药品临床监管及监测,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提升全县临床药学服务整体水平。改革药学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支持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多学科会诊。探索建立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试点工作,逐步推进药学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全面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2   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工程

1.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剑川县白族中医院建设,并有序有效运营。积极谋划剑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整合马登中心卫生院,打造西部4个乡镇区域医疗中心。全力推进沙溪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创建国家级中心卫生院。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按照省、州卫生健康委安排,积极申报省级、州级临床重点专科。

3.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县2家县级公立医院均完成“五大中心”建设,争取县人民医院基本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债等项目,增加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夯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4.医疗急救能力提升计划:以“1+15”院前急救调度模式为基础,逐步将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医院急危重症医学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急诊急救综合一体化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网络院前急救体系网络;全县按照每3万人口至少配备1辆救护车(含车载医疗设备)的标准配齐配强,其中有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

5.采供血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县域固定采血点建设。

(三)推进现代中医药传承创新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完善中医医疗资源布局,重点推进县白族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落地实施,开展以县、乡(镇)、村为重点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鼓励县白族中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室,提供“治未病”服务。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到2025年,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医师比例不低于20%90%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比例不低于30%;县中医医院争取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转化,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开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按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增加传统中医诊所服务供给。(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国家级、省级、州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鼓励县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建设中西医综合治疗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专科(专病)防治能力建设,聚焦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病、肺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依托医联体建设,与上级中医医疗集团建立良好的中医帮扶合作机制,促进全县中医药服务的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强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实用技术,确保中医药实用技术如针灸、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等技术方法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医师中医药技术水平,推进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并发症和伤残等,制定和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加快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建设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县中医医院设置中医治未病中心。加强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药方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新药开发,不断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加快推进创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药制剂研发创新,加强中医药理论及方法的传承,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强化中医药传承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加强传承教育,按照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完善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和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不同类型中医药人才评价、评估标准,实现传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3   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

1.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计划:重点推进县白族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落地实施,开展以县、乡(镇)、村为重点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医师比例不低于20%90%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比例不低于30%;县中医医院争取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2.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国家级、省级、州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鼓励县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

3.中医药特色发展计划:鼓励建设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县中医医院设置中医治未病中心。

4.中医药传承发展计划:加快推进创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加强传承教育。

(四)开展健康剑川行动创建健康县城

1.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剑川”、健康县城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加大人居环境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持久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全达标基础上,积极创建健康县城。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剑川”建设,深化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全面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建设。加强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依靠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健康风险监测。持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农村环境卫生、空气污染物(雾霾)和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持续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公众食品安全防控能力,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及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数量。到2025年,全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乡镇、社区医院达100%。开展天麻、灵芝、铁皮石斛等具有食品、药材双重属性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强伤害及产品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对健康影响尚未明确的环境因素研究、监测、风险评估,扩大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提高伤害哨点监测及死亡监测质量。(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理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机制,本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宗旨,统筹推进健康剑川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促进县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带头人”作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普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到2025年,形成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国家和省级健康科普资源渠道网络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教育体系,构建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的工作格局。加大预防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力度。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倡导合理膳食,践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推进控烟限酒,积极探索推广剑川特色快速精准提升健康素养的方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眼健康工作。继续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协同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运动与健康促进模式。(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协同推进重大慢性疾病防治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防治协同,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重大慢性病防治服务。实施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健全慢性病预防—干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提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重点人群早期筛查,定期发布慢性病监测信息。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大慢性疾病中的独特作用及协同作用,推广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价值。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5年,全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聚焦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加强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融合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启动心理卫生状况基线调查,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和失眠、焦虑和抑郁等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全县心理健康情况底数。完善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在省州指导下,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县人民医院设置精神(心理)科门诊、乡镇卫生院提供精神卫生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病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加强以精神卫生疑难危重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为重点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能力。到2025年,全县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围绕让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钱看病、少得病”的目标,继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标。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运行,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保障动态达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做好脱贫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90%。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健康剑川行动推进工程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动剑川县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全达标基础上,积极创建健康县城。

2.建立健康风险监测机制:到2025年,全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乡镇、社区医院达100%

3.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5年,全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4.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完善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在省州指导下,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县人民医院设置精神(心理)科门诊、乡镇卫生院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到2025年,全县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

5.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5年过渡期内,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90%

6.积极推进控烟行动: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推进规范戒烟门诊设置,县人民医院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和简短吸烟干预制度,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控烟队伍及其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7.全面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常态化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建设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到2025年,每万人口至少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居民合理膳食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五)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1.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质量。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实施《大理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大理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健全完善覆盖县、乡(镇)、村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网络,加强以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载体的急救转诊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产科、儿科安全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县域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争取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加强产前筛查、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防治等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现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推动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家庭发展健康支撑。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协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支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和动态调整帮扶标准,健全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管理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联动教育、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强化面向校园的健康教育,加强面向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建设,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疾病等检测和干预,引导青少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职业健康服务保障。完善职业健康治理体系,以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治理为重点,强化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等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全员培训,构建健康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救助保障措施,积极应对新型职业健康风险,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到2025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防护知晓率达90%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90%以上。辖区职业病诊断覆盖率达到10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扎实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构建失能老人照护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县、乡(镇)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积极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发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设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提升工程

1.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升计划:依托“四个中心、一个示范基地”及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强县域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加强产前筛查、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防治等服务能力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争取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2.家庭发展健康支撑能力提升计划:建设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支持体系。继续开展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3.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到2025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防护知晓率达90%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90%以上。辖区职业病诊断覆盖率达到100%

4.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加快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发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设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六)积极发展多元化健康产业

1.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以剑湖保护治理和绿色发展统领全局,按“因地制宜、一县一策,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区域联动、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健康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发展中医药产业园,根据县域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协同化、互补化、组团化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重点健康产业。不断夯实健康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不断提升医院的重特大疾病、危重急症和疑难杂症诊疗水平。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重点突出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全力推进中医药服务发展。充分利用剑川生态气候及旅游文化资源,加快康养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康复医疗产业。全力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培育壮大以现代中药(民族药)、天然提取物及医疗器械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探索建设智慧医疗产业,结合“健康剑川”“数字剑川”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加快培育智慧健康新业态。(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数字经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发展多元健康服务。完善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产业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兴办专科专病医院、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鼓励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特需医疗服务。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鼓励以合资、品牌合作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或集团,提供规范化、一站式的高端医疗服务。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健康产业发展工程。实施大健康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布局大健康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延伸健康旅游、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健康产业链。立足人才强县战略,围绕以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吸引和使用为重点的“霞光计划”为抓手,引进一批高端紧缺人才,培养储备一批本土优秀人才;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工程,完善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产业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积极学习“祥云模式”和三明医改经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以基层为重点的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双提升加强监测评价”和“以健康为中心”的绩效考核,做好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提高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占比,促进就医秩序更加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分工协作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沉。强化以专科特长为核心的专科联盟建设,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帮扶、学术交流、双向转诊等措施,加强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协作网模式,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医疗服务,推进区域卫生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5%以上。推进二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加强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评估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连续、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中心转型。(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公立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和监管职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合理制定并落实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加快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体系的薪酬体系,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新动力。通过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领先、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全县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新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促进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形成高水平的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数字经济办、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三医联动”集成改革。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纵深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以“百姓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生增动力,政府得民心”为改革目标,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人民健康保障体系。健全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药品耗材采购政策,健全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挂网采购、价格谈判等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快建立科学合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完善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医疗服务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推行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数字经济办、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信用+综合监管”,推动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向综合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统筹协调工作进度,综合监管信息互通互享制度。规范设置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并加强其资源配置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全面推行非接触在线监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数字经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卫生健康发展新动能

1.提升卫生健康智慧信息水平。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结合“健康剑川”“数字剑川”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实施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筹集资金实施县乡村一体化医疗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智慧医疗)建设,优化整合县域内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传送、信息共建共享。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医共体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突破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力争做到乡乡通。到2025年,县域全民健康平台及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渐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推广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全县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级别达到4级以上。提高人口监测信息化能力水平,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服务体系,加强数据挖掘、决策支撑能力建设,开发人口数据资源,提高卫生健康行业治理现代化治理能力。(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数字经济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在培养开发机制、评价使用机制、流动配置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抓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重大人才项目适当向基层、贫困地区倾斜,不断增强各地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全科人才队伍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完善人才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备紧缺型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各类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引进、交流和合作方式,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麻醉、康复、重症医学、传染病、老年医学等各类急需紧缺专业的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增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能力。充实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定期对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应急、采供血等在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置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人员激励及考核机制。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建设创新团队,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大力培育医学杰出人才、优势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加强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调整优化适应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特别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以及健康管理和社会工作等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积极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评价体系。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根据医院规模和医疗特色、床位数、门诊量等因素,实施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优化编制和岗位结构,规范编制外人员管理,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评价体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薪酬制度改革在人才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建立保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长效机制,弘扬职业精神,大力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卫生人才提升工程

1.执业(助理)医师提质计划:到2025年,新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1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3.51人,继续医学教育完成率不低于90%

2.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培养1名左右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和1名左右的中医药领军人才,1名左右的学科带头人和1名左右的学科后备人才。实施中医药师带徒项目,培养1名左右的学术传承人才和3名左右的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1名左右的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依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培训不少于80名乡村医生。

3.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累计培养培训卫生健康单位人员不少于15人次。

3.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聚焦全县重大卫生健康问题,强化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合作,开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传统医学融合的群医学研究。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健全临床科研体系,推进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争创区域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强化组织实施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凝练学科方向、汇集学科队伍、构建学科平台、学科特色鲜明”的总体要求,加强产学研结合,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区域内热点问题加大研究力度,争取带动全县卫生健康科技能力发展。(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把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建立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格局。县发展改革局要将本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卫生健康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加强健康剑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县爱卫会、县老龄委等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完成。县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规划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夯实政策支撑保障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原则,落实好政府对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加强卫生健康项目支持,结合国家、省发改部门促投资稳增长政策,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地方政府专债的投入;县财政局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卫生健康发展用地,积极指导卫生健康局用足用好编制政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支持开展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县委编办加大政策创新,扩大医疗卫生用人单位自主权,加强卫生健康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县卫生健康局落实人才引进与招聘政策;县投资促进局做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保障;其他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能协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夯实政策支撑保障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管理

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现有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对规划执行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增强规划的执行力。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规划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依据。

(四)强化公共宣传引导

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与健康事业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政策措施,依法做好规划全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各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理解的工作格局,增强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发展的认知、理解与支持。要加强群众对个人身体健康、疾病防治知识的普遍认知,引导分级诊疗习惯的养成,大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与智慧医疗平台应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生健康事业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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