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医药机构退出医保协议管理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地协议》《2024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地协议》规定,医药机构主动申请并经剑川县医疗保险中心核实,剑川仁和医院、剑川县康轩堂大药房、剑川县济康大药房退出我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
剑川仁和医院(医疗机构代码:H5***0179)
二、零售药店
剑川县康轩堂大药房(零售药店代码:P5***0982)
剑川县济康大药房(零售药店代码:P5***0653)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剑川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2-4523569 邮箱:ybzxbgsz@163.com
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鼎兴路3号
剑川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