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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完善内设股室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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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适应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高质量发展需要,剑川县教育体育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根据剑川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职责,局机关内设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教育教学管理所、教育教学研究所、招生办公室、安全股、计财股、人事股、基建股、学生资助中心11个股室。为充分履行好局机关内设股室职能,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党研究决定,现将局机关内设股室工作职责调整补充明确如下:

一、党工委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县教育体育党工委日常工作;

(二)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

(三)负责领导和指导县教体局机关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拟定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划,党建文字起草、文件处理、材料报送、机要保密及公章管理使用。负责准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有关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党员教育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审查工作,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本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建议,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八)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领导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二)承担县教育体育局日常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会务,领导批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各种重大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

(三)负责机关公文资料的审核制作、收发、登记、传阅、文书档案管理及机要保密工作;

(四)负责党报党刊、教育期刊宣传发行,负责教育宣传工作;

(五)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公开、传递和电子政务建设;

(六)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单位计划、总结;

(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或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督办工作;

(八)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调配、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人员考勤工作,局机关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节假日放假和值班安排收集报送监督工作;

(十)负责12345专线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其分解督办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育督导室

(一)负责统筹规划、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二)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三)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效益、学校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导、评估、指导;

(四)负责对教育体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督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六)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和牵头组织春秋季开学综合督查;

(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教育教学管理所

(一)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籍管理,控辍保学和教体系统营商环境工作;

(三)负责统筹管理特殊教育、指导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四)负责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

(六)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双拥、党管武装相关工作;

(七)负责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含爱国卫生、卫生县城和健康县创建)、艺术、科技、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等工作,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负责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管理和校外培训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

(八)负责学校育人环境、校园文化建设,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绿美校园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十)负责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培训、就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承担全县成人文化状况及各类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的统计、分析及扫盲巩固提高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论证、审批、督导评估、考核及年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办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办班(园)审批注册登记、年检及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制订学前教育教学常规并进行检查、评估,对违规办学(园)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现代信息教育、数字校园建设工作,图书、实验室和现代技术教育设备设施的建、配、管、用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网络建设、视频会议信号调试、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民健身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全县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县老年体育活动,组队参加上级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业余体育训练工作;负责组团参加上级体育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指导优秀运动员苗子队伍建设和选才工作,向省、州推荐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负责本县举办的重大单项体育竞赛和县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并承担国内各类比赛事务工作;培育和发展体育产业,管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全民健身中心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体育业务培训、体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协助老年体协日常事务。(该项工作职责为代行体育股职责,由教管所负责指导少体校共同履行)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教育教学研究所

(一)负责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教学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目标,建立教研制度,明确各学科教学研究任务,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三)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方法,提出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确定、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材使用执行情况,负责教学资料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审定和减负工作;

(五)负责教育教学改革、论文评选、学科竞赛、校本课程开发、实验教学、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质量管理教育等工作;

(六)负责各年级各学科的考试、评卷、成绩评估和质量分析工作;

(七)承担全县师训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队伍培训规划,组织县域内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观摩学习。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做好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和普通话等级测评认定工作;

(九)负责协助县教师进修学校落实上级下达的师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上级举办的各层次教师培训、教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等业务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招生办公室

(一)负责县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加分照顾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组织、考试安全和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五)负责高考、中考体检工作;

(六)负责配合做好高校、省州属高中、职业技术院校招生录取相关工作,负责县属高中、职中的录取工作;

(七)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等工作;

(八)负责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安全股(学生营养办)

(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

(二)制定教体系统安全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预案,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督促开展应急演练

(三)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防灾(震)减灾、消防和保险等工作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教体系统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现状,预测安全工作形势,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五)负责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相关数据材料的统计报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资料;

(六)联系和协调公安、交通、住建、市场管理、卫生等部门,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及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七)参与校园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助做好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工作;

(八)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的拟定,宣传贯彻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政策,检查指导各试点学校实施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开展学生营养健康动态监测,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招标采购、校园餐资金的监督,以及食品安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计财

(一)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财务会计和日常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各类资金绩效评价及报表报送工作

(三)对各级下达的教育专款进行分配;

(四)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以及预决算公开工作,对下属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决算公开进行审核;

(五)负责年度教育经费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有关价格管理、税务、审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教育体育年报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九)负责能耗统计上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人事股

(一)负责制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和教师交流调动、支教、学校对口帮扶工作;

(三)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退休、退养、抚恤、体检、津补贴、年终考核奖励等政策落实等工作;

(四)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

(五)编制年度教师招聘(考)计划、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调整计划和教育体育系统临时用工计划;

(六)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员工的职称评聘、考核、表彰、奖励工作;

(七)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招聘(考)考核录用及公益性岗位申报等工作;

(八)负责人事档案、劳动工资、退休审核及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按管理权限负责教体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审核报批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基建股

(一)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规划;

(二)负责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配合做好地名志编制等工作,配合教管所做好校园绿化、美化、环境提升工作;

(三)负责教体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

(四)负责指导并协助项目学校完成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五)做好施工管理工作,配合并参与项目学校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六)参与并负责工程项目的分部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及保修期内的质量维修工作;

(七)配合财务做好建设资金审核拨付、经济运行分析统计等工作,指导项目学校按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做好基建财务统计报表及固定资产结转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八)做好基建文书、工程资料、基建财务资料的建卡立卷等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等各学段学生国家资助和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等各学段子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相关业务;

(四)负责特困生(孤儿)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相关事务的宣传

(六)负责国家普高助学金、普高免学费、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评选、发放的管理监督,上报、归档等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社会资助各项业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股室同时负责本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和安全工作,承办局领导安排的上级党委、政府、教体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协调配合相关股室完成其他综合性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后如出现未明确具体股室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由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股室负责承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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