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101831200301000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下设的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核心职责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辖一个车辆管理所、三个基层交警中队、一个事故中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7辆。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剑川县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交警大队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将城区交通违法治理工作纳入整治重点,着力整治。一是科学布警,错时管控,疏堵保畅。结合城区交通实际,科学安排部署警力,在古城东路、双星路等路段等重点路段,在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时段,采取岗勤查究与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管控与延时管控相叠加的方式,高峰时段疏堵保畅、维护交通秩序,平峰时段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拳打击整治,净化交通秩序。坚持常态管控不松劲,集中整治强震慑的原则,做到天天有动作,日日有战果,营造高压严管态势。结合统一行动、异地交叉用警等专项行动,不定时、不定点在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设置执勤点,严查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流动巡逻过程中,加大对货运车辆抛洒、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等交通乱象查处力度,使交通参与者遵法守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947092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0926.29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元,占总收入的0.4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6816.01元,增长5.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6816.01元,增长5.56%;其他收入增加2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9444150.29元。其中:基本支出6870872.67元,占总支出的72.75%;项目支出2573277.62元,占总支出的27.25%。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597.78元,增长5.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96.26元,增长0.20%;项目支出增加495901.52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补短板建设项目支出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0872.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1140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465.34元,占基本支出的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3277.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补短板建设项目经费1461189.81元,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补短板项目。
其余项目经费1112087.81元,主要用于专业设备购置及专用材料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5956.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增加491846.01元,增长5.51%,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67649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和福利支出、人员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处理交通事故及维护交通秩序产生的费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及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的购置。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60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完成年初预算的84.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89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完成年初预算的78.0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29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决算为26117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747.86元,下降37.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000元,决算为260333.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8%,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788.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49.86元,下降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0元,下降37.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10元,下降37.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17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747.86元,下降37.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000元,决算为26033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2788.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49.86元,下降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0元,下降37.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培训及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241.34元,比上年减少41968.47元,下降10.8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科目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维、设备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842290.99元,其中,流动资产416837.73元,固定资产4425451.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025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1821.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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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822.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222.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督索引号53293101831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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