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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剑川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一)1-1 2025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1-2 2025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1-3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1-5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1-6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1-7 2025年剑川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 2025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2 2025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3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4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5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十四)3-1 2025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3-2 2025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3-3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3-4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3-5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3-6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4-1 2025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2 2025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3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4-4 2025年剑川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1 剑川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5-2 剑川县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5-3 剑川县县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4 剑川县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5-5 剑川县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九)5-6 剑川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三十)5-7 剑川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一)5-8 剑川县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二)6-1 2025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三)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 剑川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文件
(一)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三)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 关于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2日在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相关工作会议部署,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财政收支形势,财政部门攻坚克难,承压前行,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保障重点领域投入,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完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28万元,增长3.34%。加上返还性收入15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94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7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51万元,调入资金10586万元,上年结转42130万元,收入总量为24990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968万元,增长3.1%。结转下年23200万元,上解支出43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90万元,调出资金12239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万元,支出总量为2499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88万元,增长218.2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508万元,上年结转2743万元,调入资金122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900万元,收入总量为53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544万元,增长74.5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00万元,上解支出397万元,调出资金10076万元,结转下年15461万元,支出总量为5317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0万元,增长100%,上年结余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为10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10万元,结转下年11万元,支出总量为104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051万元,增长13.07%。加上上年结余64103万元,收入总量为1361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4457万元,增长43.49%。当年收支结余-124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697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相关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22464.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169.41万元,专项债务281295万元。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323300万元(一般债务41600万元,专项债务281700万元)以内。
2.预算调整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的情形,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了部分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00110万元调整为247764万元,调减52346万元。具体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672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3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284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600万元。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00110万元调整为247764万元,减少5234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9259万元调整为54656万元,增加35397万元。具体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3689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890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15047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9259万元调整为54656万元,增加3539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不调整,其细项调整情况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年初调减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调增11万元。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象图乡龙潭箐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工作支出,剩余2920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年末净结余129万元,全部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2024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坚持以政领财,强化党建赋能,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和强化财政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制定印发《剑川县财政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为牵引,以机关党建创优提质成效赋能剑川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做大蛋糕,培育优质财源,聚焦发展生财。一是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支持保障。印发《剑川县财源培植攻坚方案》,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的动态监控分析,支持龙源风电、华新水泥、丹增公司等重点企业稳产达产、扩容提质,全年32家重点企业共计完成税收收入18465万元,其中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15万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力度。聚焦在库项目和拟入库项目,强化县领导挂帮责任,有效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全力保障项目推进,62个重点项目累计拨付工程款74812万元,征收税款约3358万元。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大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强化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管。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征缴程序,加大出让力度,年内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612万元。五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完成县城乡投公司和县粮食购销公司改革工作,全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0万元,增长100%。六是助力市场主体培育。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经济接续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保证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年共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87万元。
3.坚持民生安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全县民生支出17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84.59%。一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民惠农政策,持续做好 “一卡通”发放工作,共发放16131.86万元,惠及群众348228人次。二是落实好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积极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千方百计足额配齐配足县级配套资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4394万元,增长1.03%。三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开展就业培训14057人次,就业支出1536万元。四是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普惠托育服务,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4969万元;逐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462万元,危房补助资金145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82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330万元。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安排9223万元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六是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事业的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7万元,持续加大文旅体事业发展;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平安剑川”建设,公共安全支出6203万元;八是落实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完成政府采购18229.21万元。
4.坚持过紧日子,把紧预算关口,提升资金效益。一是做好预算源头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剑川县财政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从严控制预算安排,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公用经费5%,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并根据砸锅卖铁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均压减5%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2024年内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102万元,统筹用于落实“三保”、还本付息和重大民生项目。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在完成5个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上,增加2023年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动部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5.坚持统筹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共向上争取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74198万元,有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5863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3400万元,被评为2024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示范县,获得1000万元奖补资金。二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重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求,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19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88万元、省级资金3805.7万元)、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434.89万元,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三是下达水利资金15099万元,有效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继续安排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全力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四是继续安排800万元执行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同时统筹安排1300万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产业发展。五是下达防汛救灾资金184万元,防汛救灾工作得到全力保障。
6.坚持协同联动,打好金融服务“组合拳”,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剑川县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全年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80余次,受益群众6500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地方金融放贷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地方金融放贷领域进行了非法集资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10次。三是积极做好融资服务协调工作。全年向金融机构推介26个项目,融资需求22.3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重点融资需求项目4个,融资需求4.66亿元,民营企业重点融资需求项目3个,融资需求3.6亿元,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项目2个,融资需求10.47亿元。
7.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风险隐患,助推地方财政运行平稳。一是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细化“三保”管理制度体系,从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执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全县“三保”支出完成110324万元(保基本民生36485万元、保工资67490万元、保运转6349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履行地方债务偿还责任,按时还本付息,共偿还本息14678.4万元。全面推进全口径债务监测工作,完成全口径债务统计系统录入工作,共录入排查新增数据742条。积极向上争取一揽子化债政策,共争取10500万元置换债券。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全面梳理暂付款构成情况、形成原因和主体责任,制定清理消化方案,消化暂付款3195万元 。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的全流程、全自动实时监管,全年收到直达资金64015万元,完成支出56068万元,支出进度达87.59%。五是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组织“清廉剑川”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预决算公开、内控内审等培训10期,参训人数998人次。全力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剑川建设“惠民行动”各项工作,累计发现问题51个,完成整改50个,持续整改1个,移交问题线索8个,完成问题资金整改133.76万元。持续推进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制定完善《剑川县县级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规范县级预算单位会计管理工作。
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在组织收入过程中通过挖潜、盘活等措施实现财政收入正增长,但财政增收主要集中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上,缺乏可持续性,重点企业税源减收,税收增长乏力,财源结构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二是收支平衡难度大。财力仅仅只能勉强保障“三保”需求,加之债务还本付息、临聘人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刚性支出加大,尽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通过绩效保障调整、压缩行政经费等措施降低开支,但压缩空间有限,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财政运行风险大。县级财政保障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支持,对上级库款调度依赖度高,加之暂付款消化较慢,县级财政“捉襟见肘”,未能及时清算,财政运行风险加大。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管理意识薄弱,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全面,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启动“十五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聚焦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科学谋划好部门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习惯过紧日子,集中有限财力办好民生实事,推动全县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全县看,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历史文化名城样板、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奋力开创新时代剑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了信心决心、增强了动力活力。在一揽子增量政策和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下,全县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当前的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增量有限;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占比过高,不可持续;加之支出需求较多,基层“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大等。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州县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财政可持续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实施财政科学管理,着力从精准谋划项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绩效引领、硬化预算约束、厉行节约办事等五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851万元,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1528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调入109万元,上年结转23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873万元,收入总量预计为29044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210073万元,增长1.5%,上解支出预计43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计16526万元,年终结余预计59469万元,支出总量预计为2904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26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46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收入25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23万元,收入总量预计为32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支出195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预计2470万元,结转下年预计10761万元,支出总量预计为3279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122万元,增长10%,上年结转资金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万元,收入总量预计为11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30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9万元,支出总量预计为1139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6348万元,增长6.89%,其中保险费收入3941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392万元,利息收入79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78万元,转移收入707万元,其他收入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35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51697万元,收入总量为1280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249万元,增长36.7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507万元,转移支出116万元,其他支出4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1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796万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自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预算前,为保障政策运转和应急所需,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持续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不断增强财政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确保中央和省州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动财源培植力度。一是狠抓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全力争取剑川纳入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加大双河煤矿30万吨技改手续审批后续环节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建筑建材绿色矿山(砂石料)、光伏能源等项目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持续推进收入征管。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和欠税征缴力度,强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应收尽收。三是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聚焦盘活土地、农林水利设施、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断优化完善盘活方式,用好用足盘活政策支持,提升存量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四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化服务指导,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高质量可持续的市场主体。五是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准招商,结合实际,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项目,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少的项目,不断培植增量,优化产业结构。
(三)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督促各部门落实“三保”保障政治责任,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统筹经常性财力加强保障。2025年“三保”需求数为116179万元。二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禁止新增隐性债务。三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按照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要求,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的全流程、全自动实时监管,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后的预算,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禁止新增暂付款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各压减5%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聚力重点用财。五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厘清全县国有资产状况、质量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明确资产权属关系,实行动态管理统一监管,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程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继续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强化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实施,全面启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系统。三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继续做好本地区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持续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运用。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消费税后移下划、深化增值税、资源税等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二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扎实开展一流企业创建,到2025年底县属国有企业在下属企业中至少打造1户示范性企业。三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按照县委纵深推进“清廉剑川”建设总体要求,聚焦财政资金监管和财经纪律整治,联合县级有关部门,统筹全县财会监督力量,推动监督贯通协同,形成更大合力,不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四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保障重点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实现财政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报送审查的预算内容和范围,及时向县人大报告重大财税政策。全面落实贯彻县人大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广泛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主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奋勇争先、求真务实、提升能力,蹄疾步稳推进工作,大力提升抓落实的效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奋力打造“健康、安全、发展、民生、质效”财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相关附件
(附表)
附件:
1.剑川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25032111239
2.剑川县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50225030645734
4.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20250225030654688
5.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20250225030649509
6.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50225030649384
监督索引号53293119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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