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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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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剑川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一)1-12024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1-22024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1-3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1-5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1-6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1-7 2024年剑川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 2024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2 2024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3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4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5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十四)3-1 2024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3-2 2024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3-3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3-4 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3-5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3-6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4-1 2024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2 2024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3 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4-4 2024年剑川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1剑川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5-2 剑川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5-3 剑川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4 剑川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5-5 剑川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九)5-6 剑川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三十)5-7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一)5-8剑川县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二)6-1 2024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三)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剑川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其他文件

(一)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三)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四)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 关于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25日在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之大前所未有。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科学调度国库库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962万元,较上年增长21.35%。加上返还性收入15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4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059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红旗林业局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收入30%部分)16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20万元,调入资金11855万元,上年结转37953万元,收入总量26072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754万元,较上年下降2.70%。结转下年421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54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120万元,调出资金908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万元,支出总量为2607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1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46万元,上年结转1184万元,调入资金908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50万元,收入总量为24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43万元,较上年下降43.62%。债务还本支出7650万元,上解支出32万元,调出资金1715万元,结转下年2743万元,支出总量为244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0万元,上年结余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5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6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41万元,结转下年14万元。支出总量为59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721万元,为预算的96.05%,较上年增长6.86%。加上上年结余59548万元,收入总量为1232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859万元,为预算的99.14%,较上年增长5.24%。当年收支结余48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410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相关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批复剑川县2023年财政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12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9990万元,专项债务272995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在执行中出现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了部分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69462万元调整为243488万元,调减25974万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34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2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0678万元,区域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8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1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56万元。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69462万元调整为243488万元,减少259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4876万元调整为23769万元,减少1107万元。具体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88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188万元,再融资调增705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90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增445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4876万元调整为23769万元,减少1107万元。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201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应急储备物资购置等支出;剩余2799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8万元,全部调入2023年预算安排。2023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77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7万元。

二、2023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贯彻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关党建不断加强。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和强化财政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对“躺平式”干部进行拉网排查,通过排查整治,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使命感,提振锐意进取、踔厉奋发的精气神,让“躺平式”干部站起来、动起来、跑起来,拿出争的决心“抓机遇”,抢的劲头“上项目”,拼的姿态“强产业”,全力破解发展困局。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政府采购、公务出差个人伙食费缴费系统操作使用、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等5场次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法纪意识,促进预算单位财经纪律“红线”意识不断强化,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立县财政局党总支,下设财政局机关支部和县国投、产投集团公司支部,指导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党建入章”,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确保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效融合,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引领保障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经济持续稳定回升向好。一是落实落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6454.97万元。二是深入推进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支持稳岗扩就业,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559万元,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781.77万元,推动更多群众有稳定就业岗位。三是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支持政策,着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总额138940.86万元,其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138052.5万元,占比99.36%四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安排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资金300万元,全力以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鼓励发放信用贷款,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和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年内共计发放贷款19817111428万元,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五是坚决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共收到直达资金67410.67万元,支出63323.16万元,支出进度93.9%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围绕补短板、扩供给、提质量,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县民生支出155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79.28%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民惠农政策。不断放大财政政策致富农民效应,持续做好农业、民政等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监管,用足用活财政奖补政策,不断改善农村生产、农民生活条件,共发放16068.85万元,惠及群众370714人次。三是加快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年教育支出34044万元,全力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卫生健康支出24320万元,不断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81万元,不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住房保障支出11057万元,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70万元,不断推进文旅体事业蓬勃发展。公共安全支出6290万元,全力支持平安剑川建设。城乡社区支出3127万元,城乡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四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下达资金2419万元,全力支持人居环境整治,不断优化生态空间和人居环境,致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剑川。

(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共向上争取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7007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国债等各类项目资金60840万元。二是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克服县级财力困难,继续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全力以赴满足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需求。三是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2652万元(中央8827万元、省级3825万元),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154.2万元,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四是全力支持县城品质提升工作,将提高全县城市建设水平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不断加强统筹力度,筹措资金6883万元,有力保障全国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五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坚持以产业培育成效为目标,支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继续安排800万元执行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同时县本级统筹安排800万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沪滇资金、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各类资金9092.24万元支持产业发展。

(五)健全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成立由书记县长任组长,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为成员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级化债方案,并负责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责、权、利”相对等、“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严控债务增量。三是按时还本付息。提前分析研判,早作部署,早作安排,明确偿债主体,逐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坚持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地方债务偿还责任,按时还本付息,从未出现逾期情况,共偿还本息25509.0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化解14094.12万元,有力维护政府信誉形象。四是积极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主动作为、积极筹集资金,全面完成清欠任务,累计偿还拖欠企业账款5985.43万元。五是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暂付款只减不增工作要求,统筹财政结转结余等资金年内消化暂付款1830万元。六是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工作底线,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全县“三保”支出完成110635万元(保基本民生33032万元、保工资68567万元、保运转9036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构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部门共同使用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对各部门预算约束,全县预算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二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及调度,强化预算执行,面对国库库款紧张、难以保障财政支出需求的情况下,加强调度和管理,确保工资和月度绩效奖励如期正常发放,其他资金库款调度有序,有力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共排查出7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3个。通过建立“部门自查+股室延伸+实地抽查”的“三步走”查改工作机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为依托,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预算执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完善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年内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958万元,集中财力统筹用于落实“三保”、还本付息和重大民生项目四是成立剑川县会计核算中心,将全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单位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预算执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统筹会计人力资源,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两个集团公司体系搭建、股权划转工作,探索建立国资委管资本为主、授权企业自主经营管理的现代企业监管模式,不断强化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两个集团公司经营收入达5372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10万元,同比增长155%。六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剑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公开“招拍挂”有偿出让和委托经营管理等方式将县城城区4037个公共停车位经营权以及古城指挥部代建项目形成的84项实物资产交由县属国有企业统一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回顾一年来的财政工作,我们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攻坚克难、难中求成,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弱化,“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源培植亟待加强,收支平衡难度较大。二是财政风险有所积聚,政府债务负担加重,预算约束机制不够完善,财政运行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三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强,一些部门未按要求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未合理预计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执行中频繁追加自有资金指标。同一领域不同渠道的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还不够健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挖潜力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四是过“紧日子”思想还树得不牢,有些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资金效益没有充分发挥。五是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人员配备不足,频繁更换财务人员,未能从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层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形成有效内部监督机制。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我县财政收支形势比以往更加严峻。上级财政补助在较高基数上进一步增长的空间缩小,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增量有限。基层“三保”压力不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面进入高峰期,防风化债任务艰巨,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困难不容忽视,风险亟需高度关注。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把握好整体和局部、需求和可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觉聚焦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支出领域,科学谋划好部门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习惯过“紧日子”,集中有限财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有关要求,持续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预算编制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工作要求,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还本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安排顺序,并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向上争取、协调保障、精细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方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财政运行可持续发展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突出一个统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形成资金使用合力,要加强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优化两项保障。重点支出保障。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明确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优先纳入预算保障;运转经费保障。对保障部门正常履职所需经费,县财政局将按照既定政策和标准测算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构建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三是规范三项管理。规范和改革项目管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入库一律不安排预算,增强预算安排精准性,规范和改进编制管理,编实编细支出预算,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规范和强化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理念和方式贯穿预算管理始终,着力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011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013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10万元,上年结转421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51万元,收入总量30011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4769万元,增长2%,加上解支出4173万元,年终结余897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90万元,支出总量为3001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50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3万元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收入1500万元,收入总量为19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377万元,结转下年2882万元,支出总量19259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510万元增加5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万元,上级补助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0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1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1428万元,增长12.09%,其中保险费收入3828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255万元,利息收入27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29万元,转移收入562万元,其他收入1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31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64410万元,收入总量为1358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494万元,增长36.7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0887万元,转移支出117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344万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自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预算前,为保障政策运转和应急所需,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四、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4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深刻认识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全面贯彻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党的建设、改革发展和财政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以培植财源为重点,保障财政可持续能力。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重点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培大育强。群策群力支持推进剑川县工信产业集聚区上兰片区、大理州双河煤矿30万吨技改、建筑建材绿色矿山(砂石料)、光伏能源等项目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培育新的地方财源。二是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建立健全财税收入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和行业变化,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分析,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挖掘发展潜力,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四是盘活资源资产。探索建立资源资产盘活激励机制,实现闲置低效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加大国有商品林、水资源、闲置资产等资产盘活力度;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积极推进马登镇黄花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弥沙乡大邑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备案入库工作,力争年内实现交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城南片区项目挂牌交易。

(三)以基层“三保”为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要强化预算编制和审查,落实“三保”预算优先足额编入年初预算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和依法公开的有关要求,从源头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做到应保必保、应保尽保。要加强预算执行全流程运行监测,确保预算执行不受外部因素干扰、及时纠正工作偏差,避免“三保”资金被挤占挪用。2024年“三保”预算安排11608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7545万元,保工资71885万元,保运转6656万元,已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妥善化解债务存量,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按照和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军令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三是继续锁定暂付款存量,严禁新增,严格落实财政暂付款分年度消化方案,尽最大工作努力消化暂付款规模,减轻历史“包袱”,推动财政运行重回正轨。

(四)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一是持续做好财政运行监控评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新格局,促进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巡视巡察、审计反馈的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意见纳入党组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健全制度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升整改落实的质量。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习惯过紧日子,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改革发展为动力,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法治体系建设,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持续推进构建财政、部门(单位)用户共同使用的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国有企业提升管理能力,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行业领域的战略支撑作用,持续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按要求推进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狠抓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人大监督发现问题。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三保”】保障基本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保障机构正常有序运转。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置换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第二部分 相关附件

(附表)

1、剑川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2、剑川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4、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5、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6、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7、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监督索引号53293119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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