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100447301000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有关事项。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归口管理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指导和协调物价、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经济信息产业和工程咨询行业。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自加压力,认真谋划2022年项目工作。一是抓好项目投资。二是认真筛选省市重点项目。三是坚定目标狠抓项目集中开工。四是注重产业融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进一步在全县上下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热潮,继续围绕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度谋划、包装、生成一批重大项目,全力助推我县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2.不遗余力抓好资金争取。扎实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项目争取工作,主动与省州发改委搞好沟通衔接,积极主动向上对接。
3.齐心协力抓好经济体制改革。一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以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探索人才开发新机制为重点和牵引,积极开展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快发展新材料、清洁能源、化工、建材、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三是统筹推进经济体制领域改革,抓好价格、财税、金融、国企国资体制等方面改革。
4.部门合力抓好经济发展监测预测。依靠与统计、经信等部门建立的投资分析会商制度,深入分析全县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搞好监测预测,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同时认真围绕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态势,把握相关政策新导向,注重供给侧改革新要求,科学拟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目标任务。
5.群策群力抓好城乡统筹。对照州上下达的年度目标,切实加强检查和督导力度,努力将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年目标任务不落空。
6.尽心尽力抓好低碳发展。一是严格执行能评、环评制度。二是在政策、资金上应对低碳发展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和倾斜。
7.竭尽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一是发挥优势,集中力量搞好联系村、联系贫困户的脱贫规划,引导和带领贫困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培养他们的“造血功能”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二是围绕两个村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动员群众筹资筹劳,着重解决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等问题,努力改善帮扶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三是发挥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全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重大事项研究,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原因。提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好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重大政策、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办好领导组织各项重大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为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价管股、综合股、固定资产管理股、社会事业股、产业发展股、资环股、地区和农村经济管理股(以工代赈办)、能源股、经济体制改革股。
本部门所属单位为1个,即为:剑川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剑川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10,08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10,088.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10,163.56元,下降46.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10,163.56元,下降46.15%。主要原因是上年拨入剑川县光伏扶贫项目资金10,000,000元和2020年固定资产奖补资金5,000,000元,本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66,098.47元。其中:基本支出5,173,537.51元,占总支出的31.42%;项目支出11,292,560.96元,占总支出的68.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679,649.24元,下降61.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944.07元,增长2.54%;项目支出减少26,807,593.31元,下降70.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剑川县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0元、2020年关闭退出煤矿州级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500,000元、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49,200元、2020年项目前期经费补助6,218,200元和光伏扶贫项目资金13,000,000元,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3,537.51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27,944.07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0,628.36元,占基本支出的8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2,909.15元,占基本支出的1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92,560.9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807,593.31元,下降70.3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安排的资金也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剑川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矿区总体地质报告编制专项经费125,000.0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矿区总体地质报告编制。
2.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向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煤炭行业管理服务专项资金755,831.48元,主要用于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向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煤炭行业管理服务费。
3.2022年粮食偹监督检查专项经费23,261.5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粮食储备粮专项检查经费。
4.县数字办办公用品采购经费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县数字办办公用品采购经费。
5.剑川县润安煤矿安全技术服务部缺口专项资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润安煤矿安全技术服务部缺口资金。
6.2022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健康生活目的地馆参展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健康生活目的地馆参展经费。
7.剑川县抓项目稳投资表彰项目补助资金58,000.0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抓项目稳投资表彰项目。
8.剑川县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88,000.0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专项补助。
9.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8,789,800.00元,主要用于剑川县县级和乡镇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10、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补助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县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11.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17,839.78元,主要用于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项目。
12.救灾物资清查保障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救灾物资清查。
13.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14.剑川县甸南镇白山母村防控期间疫情物资保障费用31,843.20元,主要用于甸南镇白山母村封控期间疫情物资保障。
15.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38,9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6,098.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预算执行数38,100,154.27元减少21,634,055.80元,下降56.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出剑川县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0元、2020年关闭退出煤矿州级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500,000元、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49,200元、2020年项目前期经费补助6,218,200元和光伏扶贫项目资金13,000,000元,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19,9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剑川县煤炭行业管理购买服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固定资产投资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540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抚恤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8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32.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057.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7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32.82元,完成预算的8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05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490.78元,下降3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092.18元,下降2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398.60元,下降33.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数比2021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用支出较大,2022年没有较大的修理,因此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2021年“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出差及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909.15元,比上年增加147,029.88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包含上年年末结转的预付项目咨询费15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日常公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9,863,100元,其中,流动资产19,672,500元,固定资产19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7,487,400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数增加2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100447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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