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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 来源: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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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剑川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编制;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开展对矿业权的核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上报和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技研究、合作与交流事项。

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工作;制定政府收购土地管理办法和乡(镇)、村一级用地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农村集体农用地的流转、使用和管理;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以及更新工作,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7、组织本辖区内分散、零星、小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负责本辖区内小型及其以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查处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行为。

8、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等工作;调处或协助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的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参与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授予及转让申请的初审;依法调处辖区内采矿权属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的采矿权益,组织矿产开发和保护,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拟订本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监督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组织专业单位开展地热、矿泉水资源评价、监测,并对开发利用状况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使用;依法对国有土地资源进行监管。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测绘管理行政职能。

13、拟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办法及事项,参与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方案的论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规划并配合监督实施,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14、剑川县不动产登记职责由剑川县不动产登记局具体承担。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行政审批事项:(1)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3)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土地资产处置审批;(4)临时用地(占用非耕地和一般耕地)审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耕地保护工作。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用地保障及审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全县近三年公共基础设施及商业服务等成片开发用地的报批工作。编制了《剑川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位于金华镇、甸南镇、羊岑乡、沙溪镇、马登镇,面积为94.4192公顷,地块26个,《方案》于2022823日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剑川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2154号);

5、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工作。

6、矿产资源审批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已办理完成1个探矿权延续变更工作;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要求,布置完成我县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完成采矿权开采信息公示19家,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5家;

7、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2022110月份,全县共办理不动产证书1223本,其中首次登记1032件,转移登记129件,变更登记35件,更正登记27件;办理抵押登记证明454份,抵押注销登记102份。

8、乱占耕地建房及执法监察工作。我局认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动态巡查工作,2022年总共下发土地、矿产违法类《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74份,动态巡查出动巡查车辆74次,出动执法人员222人次。对发现的新增农村乱占建房行为及时函告农业农村局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严格进行立案查处,年度总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件,没收违法所得18.486248万元,罚款18.8820344万元,目前当事人已经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年度总共查处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9件,其中23件已经移送法院进行非诉执行并获得法院裁定书,总共罚没款184.6918万元,其中涉及政府项目罚款121.17391万元。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规划股、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益股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剑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剑川县土地收储储备中心

3、剑川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4、金华镇自然资源所

5、甸南镇自然资源所

6、沙溪镇自然资源所

7、沙溪镇自然资源所

8、马登镇自然资源所

9、老君山镇自然资源所

10、弥沙乡自然资源所

11、象图乡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金华镇自然资源所

2、甸南镇自然资源所

3、沙溪镇自然资源所

4、沙溪镇自然资源所

5、马登镇自然资源所

6、老君山镇自然资源所

7、弥沙乡自然资源所

8、象图乡自然资源所

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剑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剑川县土地收储储备中心

3.剑川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

行政单位1个为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582,559.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2,559.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7,282.55元,增长3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27,282.55元,增长37.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新增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个。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26,904.81元。其中:基本支出8,099,142.27元,占总支出的45.69%;项目支出9627762.54元,占总支出的54.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2,836.89元,下降6.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7,519.28元,增长15.84%;项目支出减少2420356.17元,下降20.0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原因是历年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多数已经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99,142.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519.28元,增长15.8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13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我局加大违法图斑整治,执法成本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40,207.26元,占基本支出的8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8,935.01元,占基本支出的1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27,762.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27762.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0356.17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2022年主要实施的项目有甸南镇狮河木雕艺术小镇滑坡治理项目和沙溪镇北龙箐、干者箐二期排导槽治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6,90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2%。与上年相比减少912,836.89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地质灾害等建设项目减少,致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09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非税成本性支出和矿业权评估及违法执法成本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30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671,05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22,45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4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36,6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8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707.00元,下降4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43.00元,增长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550.00元,下降63.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财政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和其他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内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935.01元,增加652,236.52元,增长92.2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9人,调入2人,人员增加致使运行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加强开展违法图斑整治,致使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剑川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951733.72元,其中,流动资产1817543.13元,固定资产307742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6763.0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1971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3785.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剑川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剑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1004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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