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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来源: 剑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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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剑川县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组织处理辖区内交通事故、管理辖区内各类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有28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驻局纪检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大队、巡特警大队(加挂剑川县反恐大队牌子)、网安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剑川县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剑川县看守所、剑川县拘留所、金华派出所、甸南派出所、羊岑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弥沙派出所、马登派出所、老君山派出所、上兰派出所、象图派出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

1.行政单位2个,具体为:剑川县交通警察大队、剑川县森林警察大队

2.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9人,其中:行政编制16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3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6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63.2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5960.06万元对比增加303.17万元,增长5.08%,主要变化原因: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增加县级保障经费,所以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63.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63.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6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5960.06万元对比上年增加303.17万元,增长5.08%,主要变化原因: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增加县级保障经费,所以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63.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6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3.23万元,与上年5960.06万元对比增加303.17万元,增长5.08%,主要变化原因: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增加县级保障经费,所以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63.2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108.5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开展各类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支出。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35.0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类业务工作支出,其内容涉密不予以公开。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8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7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死亡遗属补助经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5.1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7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其他保障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28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6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3.23万元,项目支出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5,295.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79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116.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142.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住房公积金支出284.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220.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福利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支出3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离休费支出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4抚恤金支出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0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6263.23万元,较上年增加303.17万元,增长5.08%。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至2023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2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5.09万元,较上年减少37.19万元,下降13.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0次,共计接待2807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根据省州县文件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按比例压减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2.76万元,较上年减少36.18万元,下降15.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0.52万元,较上年减少32.08万元,下降31.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24万元,较上年减少4.10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减少原因是:根据省州县文件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按比例压减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等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5.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具体细项涉密不予以公开。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40万元,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3.46万元减少18.06万元,下降5.42%,变化主要原因为:森林公安大队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了17.23万元,局机关减少0.83万元,具体细项涉密不予以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023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11万元,固定资产7147.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04.98万元,无形资产60.35万元,其他应收款338.4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9530.7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3.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汇总)

  剑川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931018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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