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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来源: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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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开展县城规划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环保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2、承担《剑川县开展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规定区域内县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工作职责。

3、承担县城管理方面行政许可工作的责任。

4、承担县城管理方面行政征收工作的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包括保证金)、渣土和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征收方面的权力。

5、承担县城管理方面行政强制工作的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城市违规户外广告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小广告强制清除、违法违规搭建的临时性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方面的权力。

6、承担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行政监督工作的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县城临街铺面、单位、居民的门前“三包”、绿化“认养”等行政监督方面的权利;对镇、社区级开展的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卫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指导、检查、考核、验收。

7、承担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卫工作,保持县城清洁卫生的责任。组织制定县城环卫运行、管理、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街道(含人行道)及公共开放空间生活垃圾的日常清扫、清运、保洁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转、清运、收集设施;负责收取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监督居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新建、改建、扩建环卫公共设施并实行有偿服务。

8、承担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工作,保持绿化保量增量的责任。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场所、广场、道路、山体、水体、河道、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绿化、树木、草坪、花坛、风景林地的日常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修剪美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城园林绿化的规范性文件或规划、方案并组织(或监督)实施,参与重大绿化建设项目方案的规划审查验收。

9、承担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和保持设施完整、高效、安全运行的责任。负责城市道路、下水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广场、桥梁、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休闲设施、环卫设施、标识标牌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除经营性共用设施外)的维护、管理、保养工作。承担县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运行经营性试点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市政公共设施信息系统。

10、根据县政府有关“划行归市”的决定,协助工商、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县城规划区内农贸、商贸、建材工贸(含生产加工制作)市场以及季节性农副产品等特殊商(产)品交易(生产加工)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

11、开展城市管理法制、文明意识形态和提升县城对外形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提高。

12、起拟适合县情的城管政策草案;组织研究分析城市管理和旅游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协助健全完善县城管理法治体系;组织起草城管县级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13、承办剑川县人民政府和县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股、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0

2.事业单位2个,具体是:剑川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剑川县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加大了市容市貌管理力度,加强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有效控制城市“牛皮癣”。加强建筑施工占道管理,减少安全隐患。开展综合整治,有力打击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整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2、加强了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卫生质量不断改善。严格环卫管理制度,加大了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加强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为城区群众营造干净、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3、加强县城绿化,积极巩固创园成果。大力开展绿化种植工作,提高县城区绿地率。扎实做好绿化养护管护工作,对城区绿化苗木进行修剪、施肥、除草。

4、加强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改善县城市政环境。强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护力度,确保了公用基础设施完善和安全。积极推进亮化建设,加强县城夜景亮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县城特色,提升县城文化内涵和品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4.9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9.64万元,增长23.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环卫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200万元和增加一个行政人员和一个事业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4.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9.64万元,增长23.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环卫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200万元和增加一个行政人员和一个事业人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4.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40.36万元,下降47.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环卫经费和亮化经费在项目中预算;项目支出8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万元,增长16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环卫经费和亮化经费在项目中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4.9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49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路灯电费和损坏路灯的维修、更换。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6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4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站、环卫站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0万元,主要用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等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91万元,项目支出87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5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0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8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4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7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4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0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万元,项目支出87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4.67元(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福利费支出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99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594.91万元,较上年减少540.36万元,下降47.60%。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基本支出预算中较上年减少环卫绿化经费670万元,亮化经费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870万元,较上年增加820万元,增长16.40%。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2023年环卫经费670万元,亮化经费150万元在项目支出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1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精神要求,实行厉行节约,非刚性不得随意支出,较上年压缩4.26%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为:(1)环境卫生方面:对县城区内38条街道巷道面积共计67.30万方米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点68个、挂桶式垃圾桶376个、果皮纸屑箱430个清运全面实施市场化运行;(2)园林绿化方面:对县城区公共区域绿化全面进行市场化运行;(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方面:及时更换破损下水道盖板,对淤堵下水道进行疏通,清理县城区范围内布标、广告,对损坏路灯进行维修更换;(4)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有一个重点项目为剑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经费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如下: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34万元,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5.79万元减少741.45万元,下降95.57%,变化主要原因为:2023年编外人员工资140.74万元做在其它工资福利支出下面和环卫绿化经费670万,亮化经费150万元做在项目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57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57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1004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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