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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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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剑川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剑川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一)1-12023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1-22023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1-3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1-5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1-6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1-72023年剑川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2023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22023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3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4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5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十四)3-12023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3-22023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3-3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3-4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3-5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3-6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4-12023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22023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3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4-42023年剑川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1剑川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5-2剑川县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5-3剑川县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4剑川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5-5剑川县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九)5-6剑川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三十)5-7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一)5-8剑川县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二)6-12023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三)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 剑川县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剑川县2023年转移支付情况安排说明

第五部分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第六部分 相关文件

(一)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三)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四)中共剑川县委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3·1〕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十四)

关于剑川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117日在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之多、挑战之大,多年未有。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州县党代会及县“两会”精神,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有力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47666万元,较上年(下同)增长29.7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28812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5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694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5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564万元,调入资金148万元,上年结转51160万元,收入总量为28218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325万元,较上年增长8.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1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64万元,调出资金89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万元,支出总量为282187万元。结转下年381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88万元,上年结转196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000万元,调入资金89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5万元,收入总量为23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94万元,较上年下降82.85%。债务还本支出1175万元,上解支出120万元,结转下年739万元,支出总量为2392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上年结余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2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8万元,支出总量为200万元。结转下年7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617万元,为预算的80%,较上年增长5.73%。加上上年结余55780万元,收入总量为1153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879万元,为预算的81.64%,较上年下降3.90%。当年收支结余37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518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相关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批复剑川县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03885万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偿还政府债务15209元(其中再融资10839万元,债务还本900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12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9990万元,专项债务272995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在执行中出现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了部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90250万元调整为281670元,调减8580万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78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7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减少1000万元。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90250万元调整为281670万元,减少85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专项转移支付增加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36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5954万元调整为24408万元,增加8454万元。具体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114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减202万元,再融资调增275万元,调入资金调增9521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5954万元调整为24408万元,增加8454万元。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1027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应急等支出;剩余1973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69万元,全部调入2022年预算安排。2022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88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8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计口径。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开口径的通知》要求,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变动较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计口径为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的口径数据,简称同口径。

二、2022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人大各项决议,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对标建成“历史文化名城样板、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的历史定位,以构建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为核心,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效顶住前所未有的财政经济下行压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规范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支部主题党日,运用知识测试、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APP等强化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开设“红色故事每周读”栏目,开展“抓党建促基层财政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创建活动,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新增和修订相关制度20余项。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多形式、高质量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积极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财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挂钩帮扶和网格化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

(二)落实财税政策,聚力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全面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高效推动留抵退税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完成退税36950万元,惠及企业175余户。落实新增减税降费措施,不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贯彻中央和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96万元。积极推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共办理缓缴税费933万元,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积极支持稳岗稳就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激活就业创业潜力,下达创业贴息和奖补资金2185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改善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88.6%。降低“电子卖场”入围门槛、简化办理流程,38家企业入驻“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规模达99%,资源要素进一步向中小型市场主体倾斜。

(三)统筹资源配置,倾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统筹财政资源,优化预算安排,强化收支管理,集中财力办好产业发展、剑湖保护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大事要事。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向上对接,及时反映疫情防控、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着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共争取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9073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中央和省基建预算内投资等各类项目资金6.67亿元,有力保障城市更新资金需求。支持项目攻坚。围绕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支持医疗卫生、城乡建设、水利设施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县本级克服财力困难,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并通过积极争取财政政策和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全力以赴满足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需求。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继续执行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共兑付2021年奖补资金598万元,同时县本级预算统筹安排2000万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沪滇资金、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各类资金10884万元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剑湖保护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21045万元,支持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共下达各级财政资金3397万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争取下达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624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州衔接资金1168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支持剑湖片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争取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3728万元,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13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864万元,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支持建设美丽剑川。安排专项资金1787万元,支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下达各类资金516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安排城乡社区支出7247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交通运输支出4377万元,支持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建设、农村公路网改善工程、国道及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大健康等科技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R&D经费投入,全年财政科技支出363万元、同比增长55.79%。同时,尽力做好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统一战线工作、消防救援、民族团结等领域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民生兜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全县民生支出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82%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集安排疫情防控资金,重点保障核酸检测、救治能力提升、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患者救治费用以及“外防输入”等支出,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365万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共计下达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各类资金39530万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异地就医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支付结算资金2641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4339万元。落实退役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切身利益,共下达补助资金161万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下达资金24042万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安排350万元,用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拴心留人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804万元,着力保障和改善住房条件,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862万元,用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两馆”免费开放各项政策,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兜牢“三保”底线。严格“三保”预算编审,实行工资库款专项调度,国家和省定范围内的“三保”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工资、津补贴工作,执行好规范后的各项薪资政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担负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责任,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金15209万元,利息11352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10839万元,切实减轻债务还本压力。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暂付款只减不增工作要求,统筹财政结转结余等资金用于消化暂付款存量,年内清理压减暂付款4321万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定印发《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剑政办发〔20225号)、《剑川县财政局剑川县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剑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剑财资〔202219号)、《剑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剑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剑财资〔202230号)、《剑川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剑川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对账机制的通知》(剑财资〔202242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分阶段有序推进税费清理、政府过“紧日子”、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如期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各阶段任务,“一卡通”管理平台涉及剑川县补贴项目总体上线率达100%。持续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落实好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制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产业强省等各项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建立规范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预算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六)深化财税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协同效应,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水平。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202211日起全面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统一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执行、银行账户管理、财政专户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业务,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有力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制度化,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支出。印发《剑川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收回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落实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坚决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共收到直达资金92683万元,支出92683万元,支出进度达100%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年度预算管理中,加强全过程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2022年预算的6个项目财政支出管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并对2023年预算编报的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辅导,引导各预算单位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做实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审计和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印发《剑川县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剑川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剑川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3个改革方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走深走实。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县财税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实施方案》及县人大各项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三问一评”工作推动作用,推动形成整体财税体系建设合力,确保税收不外流。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扎实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抓实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回顾一年来财政工作,我们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攻坚克难、难中求成,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规模依然相对较小,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三保”支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资金需求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二是有些部门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且规模较大,面临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双重压力;四是受政策执行影响,全县留抵退税规模达36950万元,影响地方财政收入5543万元左右,虽然上级相应增加转移支付补助,但仍然无法完全弥补年度收支平衡缺口;五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不够准确,绩效约束力不强。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编制好2023年预算,统筹谋划好2023年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收入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财政稳定征收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从支出看,民生社会福利改善、政府债务集中还款、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等重点支出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总的来看,财政收支紧平衡已成为常态,必须坚持过“紧日子”,集中有限可用财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有关要求,持续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预算编制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工作要求,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还本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安排顺序,并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向上争取、协调保障、精细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方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财政运行可持续发展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收定支,确保平衡。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效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坚持应保尽保、能压尽压、能省则省,严控新增支出。二是突出重点,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国家和省明确的“三保”支出,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关口,量入为出,精打细算,降低运行成本。四是绩效导向,提升效能。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收入预算编制充分考虑财政精准可持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执行进度偏慢、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相应减少和取消预算安排,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预计完成33710万元,同比(下同)增长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6295万元(按今年预计下达上级补助收入数安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6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38109万元,收入总量26946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2515万元(包含今年内下达的专项用途转移支付收入),增长3%,加上上解支出4173万元,年终结余52774万元,支出总量为2694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2937万元,为上年预算数的1.84倍。上年结转收入739万元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收入1200万元,收入总量为24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8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倍。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万元,支出总量24876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75万元增加24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16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6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6342万元,增长11.28%其中保险费收入3950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768万元,利息收入129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662万元,转移收入818万元,其他收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141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59518万元,收入总量为1257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9370万元,增长6.2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7599万元,转移支出87万元,其他支出1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5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490万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自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预算前,为保障政策运转和应急所需,将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认定同意安排单位继续使用的上年度结转资金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相关支出按时间要求下达各预算单位。

四、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3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安排,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及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虽然财政减收增支、偿债高峰期到来、消化暂付款等各种问题叠加,困难局面短期内难以好转,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既定目标,全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自我革命。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抢时间、争分夺秒提效率,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及接续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企稳回升、运行平稳。

(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稳固的财源基础是推动剑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我县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推动财政增收。一是全面把握全县重点税源行业情况,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抓实抓牢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收入。二是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情况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收入组织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力度,促进功能互补、资金有序流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抓实财政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将法律法规贯穿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推进财政监督与业务管理、绩效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无效资金,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逐步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强化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一是牢兜住“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编实编足编细“三保”预算,不留支出缺口。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和改进“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和库款专项调度制度,健全完善“三保”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县级“三保”不出问题。2023年县级“三保”预算安排12642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1854万元,保工资78036万元,保运转6805万元,已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持续推进财政支出统筹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财政保障原则,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资金保障,不断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三是积极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农业、水利、人居环境等专项规划与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助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债务化解方法,力争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一是防范增量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二是化解存量风险。积极应对到期债务,通过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划转经营性资产等措施筹集资金,稳妥化解债务风险,保证偿债计划的实现。三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党的二十大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动员令,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三保”】保障基本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保障机构正常有序运转。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置换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附件:2023年剑川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剑川县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30201034026746

剑川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20230201034036496

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20230201034042876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0201034053859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20230201034109942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20230201034115605

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30201034124731

监督索引号53293119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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