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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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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局长陈立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完成2021年财政决算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州审核通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66万元,为年初预算34676万元的102.57%,同比增长5.64%,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加上返还性收入16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35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7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55万元,调入资金1941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7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万元,其他调入12132万元),收入合计2535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90万元,同口径增长1.1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7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5万元,调出资金418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51160万元,支出合计253580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决算与2022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预算执行差异情况说明。收入总量增加2067万元的原因:与省州财政结算时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67万元;支出总量增加2067万元的原因是:与省州财政结算时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545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64万元,为年初预算5000万元的149.28%,同比下降37.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59万元,上年结转2093万元,调入资金418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21400万元,收入合计136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648万元,为年初预算8093万元的15.77倍。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187万元,年终结转下年1969万元,支出合计136804万元。收支合计决算数与2022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差1万元为省州结账时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全州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0万元,为年初预算140万元的114.29%,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收入合计1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9万元用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支出,支出合计169万元,收支平衡。收支决算数与2022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38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75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0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75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14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0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4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4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5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5780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末,剑川县政府债务余额182485万元,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1214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5万元,偿还政府债务755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03885万元(一般债务39990万元,专项债务263895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债〔202210号)和《大理州财政局关于核定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大财债务〔202217号)要求,经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53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51200万元,专项债务264100万元)。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160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减灾、应急等支出。剩余1398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876万元,全部调入2021年预算安排。2021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769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69万元。

4.2021年财政支出口径说明。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要求,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权责发生制是以会计期间收入来源为标准核算,即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授权至相关部门,就能记入财政支出;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实际收付为标准核算,即财政资金要在具体项目或业务中发生实际支付行为,才能记入财政支出。2021年财政支出口径由权责发生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经大理州财政局审定,同口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8849万元。

二、2021年财政工作取得成效

(一)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管理,保持财政平稳有序运行,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两手抓,存量清欠与增量挖掘两手硬,既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又确保应收尽收,多渠道弥补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建立健全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强化逐月调度提前分析研判收入工作,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66万元,增长5.64%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96964万元,再融资债券755万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90万元,同口径增长1.13%,结转下年支出51160万元,为稳定经济发展、促进民生事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三是预算执行积极有序。科学测算库底,合理调度资金,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流程,夯实预算支出责任,加快重大项目实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四是实现收支平衡。在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的情况下,切实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规范支出行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肃纪律,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二)有效实施财税政策,巩固经济恢复和发展基础。一是深化减税降费成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引导,贯彻执行制度性、阶段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二是持续加大投资补短板力度。克服县级财力困难,继续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争取中央和省州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83115万元,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动资金向实物工作量转化,带动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高效完成直达资金下达、支付等工作,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监控体系,严格按规定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走好“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57789万元,支出56659万元,支出进度98.04%

(三)围绕发展大局,统筹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能落地走实。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力答好“大理之问”,围绕“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强化财政要素支撑,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5709万元。二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4922万元,支持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扎实推进“七大专项行动”。三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争取下达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5466万元。坚持以产业振兴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占比达56.27%。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继续实施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扶贫车间等政策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是支持建设美丽剑川。投入城镇建设资金21935万元,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争取省级美丽县城奖补资金1亿元、特色小镇1亿元,推动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不断提升县城品质。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城市。五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大健康、大数据等科技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R&D经费投入,全年财政科技支出233万元。做好粮食安全、应急消防、公共安全等领域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力有效保障民生。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常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11万元。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费用按比例给予补助,及时拨入医保基金专户。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33万元,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4.5%左右。稳步提高低保、优抚、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42万元。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年内下达教育资金39408万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各类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促进各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四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完成卫生健康支出21155万元,同口径增长8.4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支持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五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66万元,不断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公共安全支出5968万元,有力保障平安剑川建设工作。城乡社区支出11860万元,支持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保障10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提升支出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推进财政预算标准化平台建设,实现财政预算资金从指标来源及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监控。二是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督促指导,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加大自评结果抽查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重要方针,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在保障部门正常履职需要基础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推动精简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执行中硬化预算约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及时跟踪评估部门过紧日子情况,督促改进管理,堵住“跑冒滴漏”。四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推动电子凭证的应用普及,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行为管理,有效降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效率不断提高。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得到提升。

(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依法治理效能。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人大监督向财政支出政策拓展监督,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县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提出的审查和分析意见,逐条研究落实举措。依法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代表日常沟通交流,积极向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资金使用投向重点,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技术”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制度与执行。三是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在全县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强化会计主体责任,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

(七)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密切关注并高度警惕财政运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年初预算,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保”支出标准,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不留硬缺口。注重做好库款调度,优先确保国家和省统一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是清理消化财政往来款项。全面摸清和锁定底数,研究制定计划,严格落实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的要求,切实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开前门、堵后门,坚持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两手抓”。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四是抓实各类问题整改。聚焦巡视巡察、督查审计、民主评议等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断推动预算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预算管理有待规范。预算科目编制细化不够,单位支出进度还需加快,特别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偏慢;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存量资金清理统筹使用不够。二是防范重大风险有待强化。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部分专项债券执行进度较慢。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有待增强。当前全县税收增长基础不牢、质量不高,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度加大的基本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四是财务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单位财务核算及预决算数据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存在差异等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根据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财源培植,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一是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扎实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实现收支平稳运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非刚性和非急需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依法依规办理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提高预算决算编制水平。二是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开好“前门”和堵住“后门”,用好用活国家的债务政策空间。加大债务风险化解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和政府购买等名义变相举债。切实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严把使用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覆盖重点领域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贯彻落实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剑川县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20220830024815812

      2、剑川县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的说明20220830024816311

      3、剑川县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20220830024816280

      4、剑川县2021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20220830024816062

      5、剑川县2021年县本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20220830024816218

      6、剑川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21102035947168

      7、剑川县2021年县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20830024816920

      8、剑川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说明20220830024816389

      9、剑川县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2022083002415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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