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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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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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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一、关于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剑川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一)1-1 2022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1-2 2022年剑川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1-3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1-5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1-6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1-7 2022年剑川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 2022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2 2022年剑川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3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4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5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十四)3-1 2022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3-2 2022年剑川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3-3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3-4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3-5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3-6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4-1 2022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2 2022年剑川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3 2022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4-4 2022年剑川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1剑川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5-2 剑川县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5-3 剑川县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4 剑川县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5-5 剑川县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九)5-6 剑川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三十)5-7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一)5-8剑川县2022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二)6-1 2022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三)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三、剑川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50名管护人员工资及人身意外险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剑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及设备更新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三)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挂账利息、县级储备粮管理费用及利息、玉米稻谷轮换价差及费用、县级成品粮轮换费用及利息项目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四)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向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煤炭行业管理服务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下半年县储备粮稻谷轮换价差及费用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六)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企业科技创新补助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七)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级森林防火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八)剑川县民政局剑川县殡葬制度改革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剑川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一)剑川县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县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二)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三)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农房地震保险保费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四)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五)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行政村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六)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党建示范创建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七)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2022年剑川县离退休干部职工春节慰问补助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八)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退休干部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九)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剑川县委员会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剑川县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六、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七、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八、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九、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十、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2021·1〕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之(十七)

关于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16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北部洱剑文旅引领”现场办公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财政收支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支持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力有效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1%,比2020年(下同)增长5.64%。加上返还性收入15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16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7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55万元,调入资金19419万元,收入总量为2515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90万元,增长1.1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1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万元,支出总量为196184万元。结转下年511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11%,下降37.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59万元,上年结转209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21400万元,调入资金4187万元,收入总量为136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648万元,下降12.21%。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187万元,支出总量为134835万元。结转下年196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万元,为预算的114.29%,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收入总量1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用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支出总量为100万元。结转下年6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861万元,为预算的88.01%,下降11.99%。加上上年结余56880万元,收入总量为1137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042万元,为预算的95.06%,增长4.94%。当年收支结余-11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699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相关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批复剑川县2021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末,剑川县政府债务余额182485万元,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1214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5万元,偿还政府债务755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03885万元(一般债务39990万元,专项债务263895万元)。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收回我县2020年一般债务限额600万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已作调整,2021年新增部分上级还未调增。

2.预算调整情况。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预算法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已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了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了部分调整。但由于今年财政支出列支口径发生变化,且在1231日才明确,我县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原模式,与年初预算口径一致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列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62666万元调整为263591万元,增加925万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6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572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85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增加75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4401万元。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62666万元调整为263591万元,增加925万元,具体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不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755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专项转移支付增加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61865万元,直接增加年度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8093万元调整为132391万元,增加124298万元,具体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223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21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659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8093万元调整为132391万元,增加124298万元,具体是:调减本级支出815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000万元,调增专项债券支出12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713万元。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140万元调整为160万元,增加20万元,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当年不安排支出,结转下年用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160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减灾、应急等支出。剩余1398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876万元,全部调入2021年预算安排。2021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266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6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8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下降3.54%;年末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50万元,比2020年下降0.07%,为年初预算的95.72%

6.2021年财政支出口径说明。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要求,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权责发生制是以会计期间收入来源为标准核算,即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授权至相关部门,就能记入财政支出;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实际收付为标准核算,即财政资金要在具体项目或业务中发生实际支付行为,才能记入财政支出。2021年财政支出口径由权责发生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经大理州财政局审定,同口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8849万元。

二、2021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的不利局面,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的要求,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强化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财力保障,确保全县经济恢复增长和“十四五”开局良好。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关于做好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大理之问”大讨论暨政府系统作风整治活动,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整体谋划、系统推进财政工作,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全力增收促支,持续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克服各类不利因素影响,有效顶住财政收支巨大压力,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保持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一是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培育稳定可靠财源,继续执行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强化逐月提前分析研判收入工作,提高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做到严征细管、应收尽收,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66万元、增长5.64%二是措施更加精准。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云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等作用,优化预算指标分配、下达、拨付流程,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适时通报等制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财政资金支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90万元,增长1.13%,项目资金保障有力、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三是结构持续优化。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支出,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持续压减。健全完善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发现一笔、收回一笔,集中财力统筹用于落实“三保”和重大民生项目。四是效益更加显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建立预算绩效“双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三)积极主动作为,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渠道及时收集研判中央和省州最新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方向,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争取上级支持。紧密对接中央和省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及时跟进汇报沟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4897万元,有力保障“三保”支出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高效完成直达资金下达、支付等工作,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监控体系,严格按规定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走好“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57789万元,支出56659万元,支出进度98.04%,“六稳”“六保”取得积极成效。三是深化减税降费成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引导,贯彻执行制度性、阶段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全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8185万元,其中预计税收减免3425万元、预计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及财政降费4760万元,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复苏发展。

(四)围绕发展大局,统筹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能落地走实。一是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克服县级财力困难,继续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争取中央、省、州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83117万元,并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动资金向实物工作量转化。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力答好“大理之问”,围绕“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强化财政要素支撑,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5709万元。三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支持剑湖保护治理及水质提升,扎实推进“七大专项行动”,年内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4922万元。四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争取下达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5466万元。坚持以产业振兴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占比达56.27%。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继续实施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扶贫车间等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五是支持建设美丽剑川。安排资金支持创建 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城市。投入城镇建设资金21935万元,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争取省级美丽县城奖补资金1亿元、特色小镇1亿元,推动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六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大健康、大数据等科技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R&D经费投入,全年财政科技支出233万元。同时,积极支持粮食安全、应急消防、公共安全等领域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人民至上,稳步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聚焦群众期盼,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县民生支出160021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3.79%。一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坚持把就业摆在更突出的位置,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等各类资金,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提升就业质量,年内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42万元。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足额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资金需求,年内累计下达各类教育资金39408万元,有力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更高质量发展。三是保障卫生健康建设。拓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实施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卫生健康支出21488万元,扎实推进健康剑川建设。四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投入财政资金1111万元,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援边工作。五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社会保障支出28133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救助保障制度,按时拨付困难群众救助、养老保险财政资金,让“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更有底气。

(六)深化预算改革,提升为民理财治理效能。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高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提升支出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推进财政预算标准化平台建设,实现财政预算资金从指标来源及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监控。二是加快重点领域改革。认真落实国防、生态环境等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州县政府间财政关系。扎实做好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改革工作。三是施行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及监督,真正让直达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四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推动电子凭证的应用普及,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行为管理,有效降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效率不断提高。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得到提升。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清理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对预算工作的常态化监督。

(七)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密切关注并高度警惕财政运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年初预算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保”支出标准,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不留硬缺口。注重做好库款调度,优先确保国家和省统一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是清理消化财政往来款项。全面摸清和锁定底数,研究制定计划,严格落实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的要求,切实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12393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755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提示,以严防死守的坚决态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四是抓实各类问题整改。聚焦巡视巡察、督查审计、民主评议等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断推动预算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2021年,全县财政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力地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增收乏力。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县经济总量小、产业基础薄弱、重点纳税企业匮乏,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政府收入不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需求还不相匹配。二是收支矛盾显。乡村振兴、剑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支出需求旺盛,收支差额加速扩张,县级“三保”存在硬缺口,主要依靠争取上级资金和调入资金保平衡,财政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服务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资金效益不高。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增量有限与存量闲置沉淀的现实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运行风险集聚。政府存量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偿债高峰期已经到来,偿债支出逐年增加,还本付息压力陡增。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源不足、财力短缺仍将持续,财政风险不断累积。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建成“历史文化名城样板、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的历史定位,科学研判财政形势,积极谋划财政工作,有力应对收支矛盾,做优做强服务保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剑川之变”。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及上级财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服务发展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下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收定支,确保平衡。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效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坚持应保尽保、能压尽压,能省则省,严控新增支出。二是突出重点,优先保障。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的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从严从紧,注重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事业,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尽可能把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建立人大、审计发现问题与2022年预算编审相结合的机制,从预算安排源头防止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四是强化统筹,零基安排。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强化部门和单位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的预算管理,结合收入情况统筹安排支出,合理保障支出需求。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明确财政支出优先方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6633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下同)增长3.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0497万元(按今年预计下达上级补助收入数安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4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564万元,上年结转51142万元,收入总量为29025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6720万元(包含今年内下达的专项用途转移支付收入),增长3.0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17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564万元,支出总量为211457万元。结转下年7879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2486万元,为上年预算数的2.5倍。上年结转收入1968万元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收入1500万元,收入总量为15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95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4.78%,主要是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万元,支出总量15954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7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48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4566万元,增长31.14%,其中保险费收入3497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040万元,利息收入70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468万元,转移收入778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84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55699万元,收入总量为1302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8444万元,增长17.9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8573万元,转移支出59万元,其他支出17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0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821万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自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前,为保障正常运转,县财政将把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按时间要求下达各预算单位。

四、努力完成2022年财政改革与预算收支任务

2022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主线,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持续推动优质财政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倾斜,支持产业培植和工业发展,不断夯实全县高质量发展基础,确保财政更可持续。

(一)提高站位、统筹整合,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新实践。锤炼财政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清醒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狠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建立完善现代征管体系,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运用现代化和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增强对收入的把控力度,找准财政增收增长点和着力点,努力实现收入目标任务。三是大力培植地方财源。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完善财源建设激励机制,统筹整合工业发展、财源培植等专项资金,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拉动税收增长,支持新基建发展新产业,培植一批新的财源增长点。四是准确把握政策机遇。抓住省级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机遇,用足用好税收增收留用、高质量发展奖补、产业强省等财政支持政策,拓宽增收渠道,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五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建立完善组织、协调、考核、保障机制,把握国家财政政策倾斜资金扩张机遇,精准研判争取项目资金的方向和重点,突出“快、准、狠、大”,努力在关键资源、专项转移支付、专项债券争取上取得新突破。

(二)聚焦主责、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效能。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精准发力,加强与就业、消费、投资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引导资金投向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强化项目前期储备和审核,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引导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资。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出,同时按照基本民生补短板、扩供给、提质量的新要求,持续扩大高质量民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建立优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财政支出保障机制,合理控制基本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财政可承受、可持续。2022年“三保”预算安排12953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2766万元,保工资84942万元,保运转11823万元。三是坚持过“紧日子”。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清理规范津补贴,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能减就减的原则进行压减,将有限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四是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持续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扭转预算单位“先考虑要钱、再考虑花钱”的思维模式,建立“先确立目标、后申请预算”的绩效理念,并加强对各单位收支情况进行稽查、审核,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管理科学性。五是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

(三)坚守底线、化解风险,进一步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确保“三保”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二是消化消减财政往来款规模。科学分析制定化解方案,以技术、制度、监管等手段坚决遏制往来款反弹,抓好重点支出进度落实,逐步缓解县级财政困局。三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采取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落实债务化解计划,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四是推进平台转型发展。加快完成经营性资产资源注入,通过打造经营板块、做大资产盘子、做活经营收入、提升信用等级、腾出债务空间,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去平台、市场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克难攻坚、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预算制度改革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2022年部门预算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对各类政府资产、资源的统筹管理和运营水平,切实把相关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做优做强财政“蛋糕”。唱好零基预算改革“重头戏”,扭转财政拨款“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惯性思维,编细编实编好预算,以预算控“收支”,做到收入按计划,开支按标准,拨款按进度。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健全县级财政体制,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三保”支出制度,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做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及预算指标核算管理系统上线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升级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系。三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的部署,落实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的制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发挥税收功能作用。

(五)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二是依法行使财政监督职能。主动公开政府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等领域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三是持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积极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各位代表,开局谋新篇,实干启新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为虚名、不务虚功,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埋头苦干、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克服各种困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三保”】保障基本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保障机构正常有序运转。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置换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附件:

二、剑川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三、剑川县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50名管护人员工资及人身意外险专项资金

2.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剑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及设备更新经费

3.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挂账利息、县级储备粮管理费用及利息、玉米稻谷轮换价差及费用、县级成品粮轮换费用及利息项目专项资金

4.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向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煤炭行业管理服务专项资金

5.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下半年县储备粮稻谷轮换价差及费用专项资金

6.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企业科技创新补助资金

7.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级森林防火经费

8.剑川县民政局剑川县殡葬制度改革经费

9.剑川县农业农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10.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意见办理专项资金

11.剑川县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县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12.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

13.剑川县应急管理局剑川县2021-2022年城乡居民房屋自然灾害综合保险

14.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15.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行政村工作经费

16.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党建示范创建经费

17.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2022年剑川县离退休干部职工春节慰问补助资金

18.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退休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19.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村民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

20.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2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剑川县委员会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

五、剑川县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六、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川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七、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八、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

九、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十、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93119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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