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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 来源: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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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的管理工作,指导政务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县级部门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监督各进驻窗口开展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的管理工作,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协调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服务的运行和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电子化平台建设运行,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5、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对进入交易中心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7、负责对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受理相关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8、负责“12345”政务热线、“问政剑川”政务微博、政府政务信息服务在线解答、网上大厅等政民互动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9、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统计、整理分析,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县政务服务中心按投资审批、企业开办、社会事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审批六大类设置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按照省州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省、州、县、乡、村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化管理,目前,全县35个县级部门共承接1309个政务服务事项,在事项完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5%以上,“最多跑一次”率达80%以上,“一门”进驻率达100%的要求。同时,按照省级标准模板,县级各部门已全面更新规范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及时完善办理时间、地点等本地化要素。111月,县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件81179件,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件17892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机制不断建立完善

县人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剑川县营商环境整治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剑川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剑川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组织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要求各部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协调,起草并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川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明确了目标。制定了《剑川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为市场主体的合法诉求提供受理途径和保障。制定了《剑川县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指出的共性问题和我县存在的个性问题,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时限,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3、“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2019年全县机构改革以后,县政务局组织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全面梳理并于201912月公布了权责清单。20203月,针对部分单位权责仍未厘清的问题,再次组织权责清单调整完善工作,经县政府审定后,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更新公布。全县36个县级政府部门和8个乡镇人民政府共有行政职权事项6670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0159项,对应的追责情形45227项(含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个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计12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930项,对应的追责情形837项。根据省州关于权责清单事项要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应和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要求,县政务局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433项,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在门户网站更新。二是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实施许可或变相实施许可,经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梳理,全县24个县级部门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40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已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南政务服务网”中公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省、州、县、乡、村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根据数据供需对应关系和“一数一源”管理要求,结合全省统一编制的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化管理。目前,全县36个县级部门共承接1309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完善发布并进驻事项1290个,完成率98.55%

        4、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使用者付费”建设运营新机制,202071日以后登记进场实行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二是对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规范电子化交易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精减各类纸质材料、证明文件。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开标工作。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类和政府采购类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招标人、采购人选择网上开标方式开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四是配合县财政局建设运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效解决采购单位零星小金额采购项目招标难的问题。截止11月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43个,交易金额达60402.51万元,节约资金3121.36万元,净增资金67.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进场交易86个,成交额51841.82万元,节约资金2780.20万元;政府采购进场交易46个,成交额3786.00万元,节约资金341.16万元;国有资产转让进场交易3个,成交额215.8万元,净增资金14万元;土地(矿产)出让进场交易8个(宗),成交额4558.89万元,净增资金5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7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77万元,占总收入的97.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4万元,占总收入的2.97%与上年对比增长456.3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为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增加及“一局三中心”装饰装修和设备采购费用增加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6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2万元,占总支出的89.23%;项目支出28.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金额增加39.4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年终有部分资金年底才拨入,尚未实施使用完成结转至2021年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6.9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6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增加导致。具体项目为招投标项目异地评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8%。与上年对比增加18.65万元, 主要原因为单位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4%。与上年对比增加22.76万元, 主要原因为单位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 主要原因为该资金已使用完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0.08万元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3.9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占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领导工作检查等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5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20万元,固定资产120.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3.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6.15 

435.20 

120.95

76.04 

7.66 

37.25

 

 

0.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经费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单位资金拨付、审批、报账、拨付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未出现挪用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支出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总体较满意。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工程项目的评价取得实效。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剑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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