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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 来源: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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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14】53)规定,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旅游产业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旅游产业发展及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和宣传;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积极开展旅游扶贫试点;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积极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范围内古城、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建设规划,界定范围和类别,制定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协调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等的申报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6)参与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助拟订全县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监测全县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县内旅游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0)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11)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目标任务:2020年引进州外国内实际到位资金0.6亿元,报送并纳入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2个以上;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

完成情况:2020年1-12月,全县共接待海内外游客430.5299万人次,同比-13.35%,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509570.4377万元,同比-30.29%。其中海外游客7710人次,同比-91.25%。招商引资完成6393.84万元;报送并纳入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14个,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80万元。抓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提升剑川旅游品质。一是全面消除旅游区域裸露垃圾,加强常态化管理,景区环境全面提高。二是开展旅游厕所全达标行动,目前全县A级景区厕所全部达到A级以上标准,均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沙溪古镇9座,石宝山景区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AA级标准,全部接入一机游平台,各项指标实现智能化管理,受到外来游客的好评。三是快速完成洗手设施配套工作,结合景区实际,目前景区景点新建洗手池22个,剑川古城新建洗手池10个,同时不断加强洗手设施管理,为游客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四是加强对景区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的管理。增加景区人员、物资投入量,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同时加强指导与督促并支援景区口罩、消毒物资,常态化高标准做到“常消毒”。五是开展旅游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及时改变景区“脏、乱、差”现状,引导景区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六是加强景区集市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景区集市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七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广泛深入旅游景区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旅游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为: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注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4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3.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873.78万元,同比增长318.0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593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9万元,占总支出的1.72%;项目支出15660.11万元,占总支出的98.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03.98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划转人员减少;与上年对比项目增加14211.5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3.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划转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1%。(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1.5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财股代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0.074万元。

2.国资股代编商品服务支出23.49万元。

3.县旅游投资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经费300万元。

4.沙溪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前期经费7.79万元。

5.健康食品产业孵化15万元。

6.空中旅游观光资金25万元。

7.沙溪农业水利建设项目15万元。

8.沙溪镇核心区周边综合管网入地工程15万元。

9.黑潓江生态保护廊道建设30万元。

10.沙溪镇“空心村”活化利用1.9万元。

11.沙溪供水管线及供水设施10万元。

12.沙溪低碳旅游交通系统建设15万元。

13.沙溪生态垃圾处理工程15万元。

14.下达沙溪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4万元。

15.特色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10万元。

16.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经费0.0096万元。

17.沙溪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0万元。

18.下达旅游委剑川县“旅游革命”申报创建费用56.57万元。

19.旅游扶贫教育培训经费3.38万元。

20.下达支持高端酒店发展奖励资金277.15万元。

21.沙溪特色小镇高端智慧公共卫生间项目〔核心区古镇厕所新建、改扩建生态停车场和政府旁边项目资金〕67.34万元。

22.“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经费补助42.69万元。

23.沙溪特色小镇“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项目资金562.97万元。

24.沙溪特色小镇高端智慧公共卫生间项目〔核心区古镇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资金〕39.10万元。

25.民宿客栈和特色餐饮奖补资金58.58万元。

26.“一部手机游云南”州市考核奖励经费0.0229万元。

27.下达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0.15万元。

28.2020年州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

29.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00万。

30.下达县旅游委“沙溪智慧旅游小镇体验”参加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布展经费16万。

31.县旅投公司出资县颂曲公司共建沙溪房车营地缺口资金300万。

32.剑川县沙溪古镇特色小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资金500万。

33.支持高端酒店发展奖励资金300万。

34.旅游委景区员工解聘补偿金3.39万元。

35.剑川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万。

36.2020年国庆中秋“黄金周”期间2个检查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4.3万元。

37.剑川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21万元。

38.剑川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1060万元。

39.大理州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专项资金11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97%。与上年对比增加1778.37万元,同比增长292.2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8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0%。主要用于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等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和行政运行或事业发展目标等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疫情防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6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9%。主要用于厕所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73.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对全县宾馆客栈检查公务车损耗经常维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5万元,下降1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4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万元,增长113.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对全县宾馆客栈检查公务车损耗经常维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占57.49%;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占42.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委领导、办公室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3.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及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71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4.26万元,固定资产394.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万元,在建工程20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7.7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71.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17.87 

1324.26  

2394.61

 

 

394.61 

 

2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表


监督索引号5329310124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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