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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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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剑川县财政局是剑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剑川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剑川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剑川县委办公室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剑办发201941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拟订全县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PPP ) 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5.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设。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金融政策及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相关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19.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更加自觉和牢固树立“财”服务服从于“政”的理念,切实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理好财、服好务。深入贯彻预算法,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

2.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调度、优先办理,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中涉及政府采购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设备、物资及时保障到位。认真研究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宣传解读,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应急物资保障投入等,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3.坚持财税增收与优化支出齐头并进,大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面对更加严峻的收支矛盾和疫情影响,坚持把预算执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巩固提高现有财源、积极挖掘潜在财源、大力开辟新兴财源,尤其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工作,大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拓宽财政收入来源,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预期。

4.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加强监管强化防范,着力保持财政健康稳定运行。完善政府债务制度建设,做实完善并严格执行化债方案,多渠道筹集债务化解资金,确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目标。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的民生短板,全力支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切实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

6. 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导向,加快财政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开展县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推动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财政信息公开等改革事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剑川县财政局

2. 剑川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1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9年收入数829.26万元对比减少17.86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及工作调动,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1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50万元,占总支出的86.17%;项目支出112.91万元,占总支出的1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支出数963.83万元对比减少147.42万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人员调出减少基本支出;二是本年度国库改革业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及政府会计改革专项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3.50万元。与2019年基本支出数751.44万元对比,减少47.94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一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相关人员划转以及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率降低,2020年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9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91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数212.39万元对比,减少99.48万元,下降46.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库改革业务改革、一体化平台运行及政府会计改革专项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县财政网络安全和正常运转的支出;

2. 财政国库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库预算改革经费;

3. 信息化建设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监督好财政资金;

4.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商业银行代理费;

5.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及财政业务经费;

6.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外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管理经费;

7.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4.29万元,主要为中央及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支出数960.83万元对比减少144.42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一是因上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人员调出减少基本支出;二是本年度国库改革业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及政府会计改革专项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全县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商业银行代理费用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1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经费。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占40.44%;公务接待费支出5.81万元,占59.5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5.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剑川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建设、项目实施以及招商引资,争取项目等相关业务各类公务商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9万元,201969.63万元对比增加2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预算管理平台、财务核算管理信息系统等各项信息网络技术正常运行等经费增加。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剑川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6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75万元,固定资产150.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5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50平方米,账面原值3.4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6.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6.37

106.75

150.11

90.08

60.03

9.5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剑川县财政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经费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支出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总体较满意。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信息,原因是本年度已采购固定资产,但因采购时间在12月,且在政府采购平台备案采购合同时间较晚平台计入下年统计。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剑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1018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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