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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金华镇白族文化保护区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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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金华镇白族文化保护区位于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2005年9月,被大理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州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列入保护名录。

剑川县位于大理州北部,东邻鹤庆,南接洱源,西与兰坪、云龙接壤,北和丽江毗连,总面积2250平方千米,白族占总人口的91.2%,是全国白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县份。县城金华镇(剑川古城)为剑川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剑川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剑川西汉时属益州郡,后属云南郡,东汉改属永昌郡。唐南诏时称矣罗识诏,后称剑浪诏。唐贞元九年(793)属剑川节度,置义督睑。宋大理国时沿旧制。元置义督千户,至元八年(1271)改设剑川县。元末改为州,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剑川县。新中国建立后,属丽江专区,1956年划属大理白族自治州。

剑川古城始建于元至正末年(1341—1370),已有650多年历史。元至正末年剑川首次设州,州治柳龙充即在现今古城西北部。金华古城池从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修筑,至明崇祯十六年(1643)建成。1952年,古城墙、门楼被毁拆除,但现今四门护城河及壕桥犹存,古城整体道路格局和古街巷走向不变,尺度不变,历经沧桑,古貌依旧。

剑川古城是滇藏茶马古道上的重镇,其以自己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古朴的民族历史风貌和保存较好的明清白族古民居群及丰富独特的民俗风情引起世人注目。2003年1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云南历史文化名城。

剑川古城的总体布局,充分体现出明、清两代儒家思想在白族地区的统治地位和茶马古道上的商旅驿镇特点。

从南门直至北门外,沿街民居前设铺台,后置庭院。从文照街经西门直上西门外文庙,街道路面由青石板分左、中、右连作三条主线,其间弹石镶嵌。

古城呈棋盘式格局,错落有致,井井有条。东南、西北城门有意相左、相错,四门正街接合部采取“丁”字形衔接,不用“十”字形布局。各门巷道,如旧寨巷、七曲巷、仁里巷、段家巷、陈家冲等曲曲弯弯,倍显幽静和神秘。

剑川古城至今完整地保存了明代街道格局和明清古城风貌。古城区内明、清、民国时期的民居等古建筑占90%以上,较为完整地保存了明代民居21院和文庙、武庙、财神殿、东岳庙、张飞庙等古寺庙及10院历史文化名人故居。古城古民居建筑群历经沧桑、古貌依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为明代建筑,至今保存有明代院落40余座(保存较好的有21座),此外有清代民居146个院落,其余为民国至60年代的土木结构民居建筑。

古城民居布局严谨,“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平房带闷楼”、“前铺后杂院”,均因地制宜,各有千秋。明代门楼多采用厚实庄重的承重斗拱,木雕粗犷。清代重精雕细凿,民国则砖木混合。均重檐飞角。木雕装饰有花鸟山水、林木走兽、神话传说,其构图虚实相间,刀法细腻,凿工认真,榫脚严实,充分展现了炉火纯青的剑川木雕工艺。民居庭院皆青砖卵石混合铺就,花样各异,清新别致。庭院中喜种花木、摆设假山花卉,郁郁葱葱,环境清幽。

剑川古城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众多,主要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门街古建筑群(昭忠祠及明代古民居),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景风公园古建群(含棂星门、大成殿、启圣宫、关岳庙、财神殿、古戏台、景风阁、灵宝塔等),还有大寺庵、地藏寺、斗母阁等和金华山古寺及满贤林。

剑川古城长期受汉文化的影响,藏文化的习染,呈现出复杂丰富的多元文化形态,但始终保留着浓郁的原生白族本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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