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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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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东双龙巷,电话:0872-4523279,邮编:671300)。

(一)公开内容。

2022年,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剑川县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剑川县环境保护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工作动态及公示公告38条、环评审批服务36条、行政处罚3条、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情况3条、双随机抽查4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行政处罚、企业监管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本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领导分工、股室设置等信息。

4.财政信息类。重点公开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我局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我局从以下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网站。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领域信息—生态环境”栏目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栏目,可以查阅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的各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了解环评审批服务、执法监管、生态建设、部门动态等工作情况。

2.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向“大理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报送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各类环保动态。

(五)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高度自觉。积极参加省州县开展的各类培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对照公开标准要求,定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审阅回顾,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实用性不够,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

改进措施: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更加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推进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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