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剑川县十届委员会二次会议
第102111号提案的答复
张育梅委员:
您提出关于《切实加强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剑川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近年来,剑川县公安局结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多方面加强电动车管理,致力于提高电动车上牌率、驾驶人守法率。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普法强基、美丽乡村行等宣传活动中,将电动车管理规定作为重要内容。并制作了“电动车上牌所需资料、什么样的电动车需要驾驶证”等提示信息、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剑川电视台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引导电动车主积极注册登记。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2023年6月,报请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无牌无证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乡镇、村为单位,全覆盖入户摸底排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情况,对符合国家标准的通过下乡服务引导上牌登记,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告知车主不得上道路行驶,分类开展治理。
三是严格路面管控。始终坚持在路面勤务中加强对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车涉牌涉证、违规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教育警示效果,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购买保险、佩戴头盔,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1至7月,剑川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引导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5600余辆,3869人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查处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6508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475起。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受源头生产、销售等因素影响,辖区仍然有一定量无法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存在,受交通管理法规限制,交警部门对此类电动车只能按照未登记进行处罚后放行,无法从根本上取缔杜绝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同县市管、工信等部门加强电动车源头监管,进一步研究优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树菲 138872149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