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剑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剑政办发〔2023〕24号)要求,剑川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编制了《剑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附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实施规范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3.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实施规范
5.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6.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7.临时用地审批实施规范
8.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实施规范
10.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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