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剑川县公安局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理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园丁小区北八十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公安局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DLSFCZ-2024-01(2)
预算金额:¥198180.00元/年
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元) |
服务地点(备注) |
1 |
剑川县公安局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
1 |
项 |
198180.0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地点:大理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园丁小区北八十米);
3.2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3获取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3.4文件费:6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纸质评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响应文件(1正1副)。
4.2现场递交地点:大理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3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3月1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地点和时间
5.1开标地点:大理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14时00分。
六、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剑川县公安局
地址: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
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5087291667
2.采购代理机构:大理晟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园丁小区北八十米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989925201
日期: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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