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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乡农民工2022年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 来源: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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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我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增收的作用,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创业补贴申报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返乡创业农民工。基本条件:申请人在县内创业前有县外务工或经商经历,202011日后首次在剑川县内创办经营实体(个体户、企业、合作社),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目前实体仍在稳定运营。
   (二)脱贫劳动力创业。基本条件:201911日后首次在剑川县内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目前仍在稳定运营。
其他条件:申请人属我县户籍,年龄范围为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目前带动脱贫劳动力2人以上或一般劳动力4人以上就业超过3个月;仅持有一个《营业执照》,且从未变更、注销或重新注册;已享受过类似创业补贴的创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认定后,根据经营实际状况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评定方法:按照带动一般劳动力约1000/人、脱贫劳动力约2000/人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其他优惠:本年度享受创业扶持贷款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此公告中的以上申报条件,可优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乡镇提出一次创业补贴申请;2.乡镇初审:乡镇社保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3.县级调查核实:县人社部门组织人员实地勘验核实记录,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4.公示拨款:县就业局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账户中。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相关身份证类复印件(身份证、大学毕业证或退伍证或就业创业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实体店内外照片各一张;

4.返乡创业前原县外务工企业有效务工证明(如: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中自行选一)或经商证明;

5.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7.最近3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微信工资支付记录截图或工资发放花名册复印件;

8.本人正常使用的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9.《剑川县2022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1031日止。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向县就业局咨询,电话: 0872-45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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