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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关于贯彻大理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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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关于贯彻大理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6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41号)相关政策文件制定。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任务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条件等方面,就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低于80%的征收总额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就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20222024年共实现全县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70人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制度,制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

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每年开发和确定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

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开展全县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积极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

四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作用,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服务项目。

五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相关政策和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扶持,促进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地就近及多渠道就业。

六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精准掌握县内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生一策”就业服务档案,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

七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

八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给予针对性的重点帮扶,落实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扶持优惠政策,促进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就业。

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

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残疾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都有培训机会。

(三)保障条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要推动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上年度应安排残疾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和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川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以及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

(四)强化信息支持。要依托相关服务平台和政府机构,做好残疾人就业相关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

(六)强化督促落实。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系统谋划部署,明确每项行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确保有关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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