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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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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剑川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导向,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7号)《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云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38号)等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目标数量和增幅不低于全州平均增速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等方面,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剑川县市场主体倍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目标数量和增幅不低于全州平均增速,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多起来。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7800户、年均增长12%,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11户;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3066家、年均增长12%,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19户。

市场主体大起来。2025年,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75家,年均增长12.25%,力争实现倍增。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活起来。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家;力争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377件,力争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8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在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农业企业倍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行动、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实施建筑业企业倍增行动、实施商贸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服务业企业倍增行动(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倍增行动等6大行动,明确了目标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套出台相应的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文件。

(三)主要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坚持“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工作重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围绕打造精简高效法治环境为目标,提出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创业创新、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等10项具体措施。

三、《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要求

剑川县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剑川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意见及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的便利化措施,转变思维、打破常规,拓宽市场主体培育途径,主动帮扶培育,取消一切与市场主体发展不相适应的规定和要求

三是强化准入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不断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采取咨询帮办、容缺办理方式,推行提前介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不让一户市场主体漏登漏统的信心和决心,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五是强化考核监测。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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