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接到剑审报〔2021〕3号报告后,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
2020年度购置固定资产3.374万元,没有年初预算。在政府采购系统内已说明原因。
2021年项目资金、政府采购已列入预算。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2020年1至12月将收到接待对象个人交纳的伙食费,0.26万元跨年挂账。我单位已及时整改,截止5月31日已列支0.15万元,确保今年内不出现跨年挂账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企业补助资金的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修改完善《剑川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剑川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重新出台《剑川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专项转款资金的使用、拨付流程、绩效跟踪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积极有效地推动拓市场、促消费、扩投资、创优势、优服务。涉及中央、省、州项目专项资金,凡从县商务局列支的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县财政局财务制度管理要求,由受奖补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经召开局务会议、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企业提供拨款申请、收款收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后拨付资金。涉及奖补资金由企业采购设备的,参照政府招投标程序执行。
(二)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产业发展做出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川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剑川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剑政办发〔2021〕2号),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剑川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剑川县商务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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