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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0-0100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体裁: 意见

中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 来源: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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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资金落地剑川,推动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招商引资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手段。一个地方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才能有效整合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改善营商环境是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地方经济吸引力、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有所改善,职能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有所增强,但仍然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阻碍了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为投资企业服务是部门职责的思想观念,以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营造好我县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打造良好投资环境

(一)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点支持我县六大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凡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必须全面落实,依法兑现政府承诺和已签订协议。

(二)降低投资运营成本。执行用地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支持企业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约,合理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严格落实依法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涉企收费,杜绝乱摊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内各金融机构要把招商引资项目及企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项目自身运作等基本情况,给予不同形式、不同产品的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资金结算服务。

(四)成立剑川县政府服务企业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加挂牌子,负责收集、梳理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将问题分类、核实,提出拟办意见分类呈报县政府领导,根据领导批示交办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限协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成立剑川县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的投资服务中心加挂牌子,为入驻园区的投资项目在“前期、在建、运营”全过程提供专项服务。健全“一站式”审批办结服务机制,由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企业投资项目前期所需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并列出材料清单,由企业将材料备齐后一次性报公共服务中心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后由该中心代企业“跑腿”,对接环保、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完成专项审批。

(六)成立剑川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在县发改局内设的重点项目办公室加挂牌子,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做好项目规划、土地、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负责指导和配合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及时跟踪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扶持政策动态;督促项目审批部门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批,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审批部门开展项目联审联批。

(七)成立剑川县招商合作局代办中心。设在县招商合作局,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对项目建设前期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并列出材料清单,由企业将材料备齐后一次性报代办中心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再由代办中心转交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协调对接环保、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完成专项审批。

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实行县委书记和县长双组长制,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规范投资服务。来访客商、企业的投资需求和投资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洽谈,并全程配合投资方的投资咨询和服务工作。达成投资意向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由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或招商合作局代办中心全程提供服务。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新来访、拟投资、在建设及已落地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引导,营造平安、和谐、优良的投资环境和亲商氛围。要切实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效率,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对已落地建设的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到企业走访不低于1次,主动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四)强化督促考核。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把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云南省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做好中介招商项目奖励申报和年终考核工作。

四、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一)坚持全面招商与精准招商相结合。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广泛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招商引资的广泛性、覆盖面;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面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着力招大引强,提高精准招商实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进一步加大与目标企业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开展好“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签约率。

(二)坚持高位招商和多种招商模式相结合。结合年初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把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严格督促考核,促进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招商;综合运用好“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等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招引上下游项目、配套产业项目,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产业链效应。

(三)坚持平台招商与小分队招商相结合。创新招商载体,利用好“互联网+招商”,充分借助南博会、昆交会、石宝山歌会节等重要展会和节庆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和推介剑川优势资源和特色项目,提高项目的签约率、覆盖面;以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为主攻目标,立足我县交通区位、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生物资源等优势,积极研究制定小分队外出招商计划,抓住中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梯次转移机遇,以对口帮扶为契机,充分用好浦东新区优势资源和政策,科学招商、主动招商、上门招商,积极承接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一把手”招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外出招商不得少于12次,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每年外出招商不得少于6次,形成人人想招商、人人抓招商的良好工作局面。健全招商引资成效考核机制,乡镇和县级部门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排序,将招商引资工作与政策性奖励挂钩,对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和排名后7位的部门实行年度考核“优秀”一票否决制。

(二)抓好项目申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储备项目上报和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每年包装储备的项目于年初上报县招商局。新投资项目入库于每月10日前按要求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做好数据统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落地项目的投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于每月10日前上报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于每年1210日前提供项目到位资金证明材料,任务完成数按实际提供的资金证明材料予以认定考核。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积极做好招商引资经费保障,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落实好产业扶持政策,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加大对招商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督导机制,每季度围绕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招大引强成效、重点产业到位资金比重、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成效等重要指标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失职失察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督导结果作为年度招商引资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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