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重金属(铅(以Pb计)、镉(以Cd计))、农药残留(敌敌畏、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吡虫啉、乐果等)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0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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