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2批次不合格餐饮具涉及1家餐饮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532931719910023ZX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BJ24532931719910023ZX |
样品名称 |
香蕉 |
生产日期 |
2024-05-31 |
型号规格 |
散装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剑川县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甸南分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等6项 |
检验机构 |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4-07-04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4-07-04 |
(二)经营环节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立即停止经营检验不合格批次的食用农产品;2.立即召回经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排查原因并进行整改。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未进行产品检验。 |
行政处罚 |
(1)于2024年07月17日立案,2023年09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当事人经营的2024年5月31日被抽检批次食用农产品(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免于处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间是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5日。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排查原因并整改。(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4年07月05日。 |
通报移送 |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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