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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6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
  • 来源: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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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532931719910010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4532931719910010

样品名称

黄桃燕麦吐司(调理面包)

生产日期

2024-04-24

型号规格

计量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剑川乐每家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KOH)

检验机构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4-05-30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07-03

(二)经营环节

2 不合格食品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立即停止销售检验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黄桃燕麦吐司);

2.召回已售出的检验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黄桃燕麦吐司)。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未进行售前检验。

行政处罚

1)于20240705日立案,2023090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当事人违反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予处罚。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间是20240703日至20240710日。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40710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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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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