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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9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来源: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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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第9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532931719900210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3532931719900210

样品名称

黄豆芽

生产日期

2023-09-19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剑川乐每家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亚硫酸盐(SO),

检验机构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10-24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10-27

(二)经营环节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数量:10.30斤,货值82元;已销售数量:10.3斤,库存(未销售)数量:0
2)封存库存数量:0
3)(配合)召回数量:0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可能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硫化物进行浸泡导致的。。

行政处罚

1)于20231106日立案,202311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3)已于20231130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剑市监罚(202364号。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31027日至20231027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同批次产品,排查原因。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31103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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