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三十三期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剑川县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甸南分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超标;
2、剑川县马登镇小杨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超标。
对剑川县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甸南分店、剑川县马登镇小杨蔬菜经营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的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剑川县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第33期2批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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