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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4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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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4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C2231115000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DC22311150008的不合格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C22311150008

样品名称

苦荞酒

生产日期

2021-05-10

型号规格

散装 酒精度:50%vol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剑川县金华镇杨氏老手艺酒坊

检验不合格项目

甲醇

检验机构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06-13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06-20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生产数量:300kg,货值:12000元;已销售数量:140kg,库存数量:16kg
2)封存库存数量:160kg
3)召回数量:0。未完全召回的原因是:该产品为零售,消费者购买后即时食用,导致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苦荞酒"甲醇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是因为生产过程中糖化发酵的温湿度过高,窖藏时间不足。

行政处罚

1)于20220621日立案,202209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3)已于(20220902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剑市监罚(202283号。具体处罚:罚款3100元。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20621日至20220630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整改。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20803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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