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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7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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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7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53293122060111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53293122060111的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如下: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CP53293122060111

样品名称

香蕉

生产日期

2022-07-20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剑川县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甸南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腈苯唑

检验机构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08-20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08-23

    (二)经营环节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数量:210kg,货值1638元;已销售数量:210kg,库存(未销售)数量:0
2)封存库存数量:0
3)(配合)召回数量:0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香蕉中腈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行政处罚

1)于20220831日立案。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于予以处罚。

4)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的依据和理由:当事人已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并不知道所销售的“香蕉”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于予以处罚。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20831日至20220903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召回不合格的产品,并排查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20901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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