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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 来源: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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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6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食品经营单位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XXST22532931203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SCXXST225329312035的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如下: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XXST225329312035

样品名称

花生牛轧糖

生产日期

2021-12-15

型号规格

225/

标称生产企业

海宁市丁桥众旺食品厂

被抽样单位

剑川县金华镇亿佳便利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检验机构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09-26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09-28

    (二)经营环节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数量:30包,货值:114.6元;已销售数量:20包,库存(未销售)数量:10包。
2)封存库存数量:10包。
3)(配合)召回数量:()。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该产品DEHP检验不合格,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严导致的。

行政处罚

1)未立案。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3)未立案,原因是:该抽检任务为风险监测任务,抽检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20928日至20221008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库存的食品并作销魂处理。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21008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2)企业未存在涉嫌犯罪行为。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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