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要求,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食品经营单位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XXST22532931203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SCXXST225329312035的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XXST225329312035 |
样品名称 |
花生牛轧糖 |
生产日期 |
2021-12-15 |
型号规格 |
225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海宁市丁桥众旺食品厂 |
被抽样单位 |
剑川县金华镇亿佳便利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检验机构 |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09-26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09-28 |
(二)经营环节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 |
原因排查 |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该产品DEHP检验不合格,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严导致的。 |
行政处罚 |
(1)未立案。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整改复查 |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8日。 |
通报移送 |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未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 |
二、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2.核查处置情况已在剑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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