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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应急局认真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 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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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组织开展受灾群众救助需求调查

剑川县2021年遭受旱灾、洪涝、风雹、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全力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安排好今冬明春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及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和受灾群众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并把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受灾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作为核查重点,逐级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制定切实可行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

面对连续严重的灾情,剑川县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和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的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生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全力落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五级”包保责任体系,组织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建立从上至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春生活救助方案,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和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县应急管理成立了由局长牵头,分管领导、有关人员组成的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小组,把安排好今冬明期间受灾群众生活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将深入各乡镇调查、指导、检查、督查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本区域内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工作做实、做细,杜绝非正常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与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救助机制。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衔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脱贫帮扶制度安排,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健全完善冬春救助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民主评议、造册登记、张榜公布、社会化发放的相关规定,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标准,对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遵循民生优先、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根据我县多数灾区山高路远,发放救灾粮食不便的实际困难,将采取现金救助和口粮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措施,及时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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