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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应急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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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立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清单,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取消或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对保留的安全生产权利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清单,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完善科学执法制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研究推行全员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合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同类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和流程。完善执法手段,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检测,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规范执法。建立重大案件查处制度,对上级领导批示、跨区域、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案件,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查处或者挂牌督办,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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