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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文物迁移保护选址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来源: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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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水库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确定的“十四五”150件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文物部门已完成工程选址区域的文物调勘。

202192日,云南省文物局下达《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意见书》(云文物函〔202160号)批复意见,需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锁江宝塔、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新松村三圣宫、仁和村赶街桥进行异地迁移保护。

2023121113日,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文物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文物异地迁移保护方案编制单位大理国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大理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到剑川县羊岑乡兴文村、新松村、六联村征求了村两委班子的选址意见,到文物异地迁移保护选址现场进行踏勘,初步完成异地迁移保护选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相关规定,现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锁江宝塔、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新松村三圣宫、仁和村赶街桥异地迁移保护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1215日起至20231221日止,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门外街28号(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邮编:671300联系电话:08724521377

附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公示)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1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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