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水库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确定的“十四五”150件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文物部门已完成工程选址区域的文物调勘。
2021年9月2日,云南省文物局下达《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意见书》(云文物函〔2021〕60号)批复意见,需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锁江宝塔、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新松村三圣宫、仁和村赶街桥进行异地迁移保护。
2023年12月11—13日,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文物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文物异地迁移保护方案编制单位大理国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大理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到剑川县羊岑乡兴文村、新松村、六联村征求了村两委班子的选址意见,到文物异地迁移保护选址现场进行踏勘,初步完成异地迁移保护选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相关规定,现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锁江宝塔、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新松村三圣宫、仁和村赶街桥异地迁移保护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通讯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门外街28号(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邮编:671300 联系电话:0872—4521377
附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公示)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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