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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资讯 | 学习贯彻《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交流活动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2日
  • 来源:剑川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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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有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0月24日,由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大理传统工艺工作站剑川基地、剑川县文化馆承办的非遗传习所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交流活动在大理传统工艺工作站剑川基地(兴艺古典木雕家具厂)进行,22家传习所代表、非遗进校园示范学校负责人、县文化馆全体职工共30余人参与了交流活动。



活动现场22家传习所负责人聚精会神聆听学习内容后,各自交流启发顿悟的体会,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好非遗传习所主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开展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研讨、培训等活动,增强传承活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条例》带到传承人队伍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交流研讨后,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馆领导从学习、工作和纪律三个方面就传习所近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掀起新一轮的学习高潮;二是传承保护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要守正创新,切实做好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把各项非遗产业做大做强,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让非遗越来越走进现代生活;四是认真履行传承人的职责和义务,扛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传承人的榜样力量,让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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