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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剑川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 来源: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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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增强农业补贴精准性,提高农业补贴效能,有效保护耕地,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根据《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财农〔2022〕38号)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现将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的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的必要性

2007年,我县的“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系统农户的耕地面积是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数进行创建,历年的农户耕地地力补贴也以此为依据进行,但现系统已使用了15年之久,有些农户的耕地面积已与现实不符,部分农户存在耕地被征用或基建等原因改变了用途,但补贴系统里没有得到更改,导致部分农户没耕地还存在补贴现象,导致补贴不精准。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的惠农补贴,增强农业补贴精准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需对我县“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的依据

目前,我县的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结束,农户手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耕地面积准确、四至空间清楚。为了加快土地确权成果应用,实现数据共享,精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此次“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主要以土地确权数据为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统一提供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提供的农户确权数据对系统中农户承包面积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对土地有争异,没有进行确权登记的村、社和农户,保留原承包面积。目前我县还没有确权的有三个村,分别是:金华镇向前村、金星村和羊岑乡杨家村。

二、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政策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上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出了新措施和新要求:

㈠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依据、不予补贴情形和标准。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3、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⑴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⑵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⑶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⑷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⑸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⑹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⑺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4、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上年结转),结合各乡镇落实补贴面积申报审定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㈡规范补贴发放步骤

第一步:补贴面积核定

①补贴面积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土地确权面积,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②补贴面积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村委会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承包村组非承包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表信息进行调整。对新增补贴农户、不再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及继续享受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的做出调整和变更。对土地确权给公职人员的,公职人员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其名下的确权面积由种地农民享受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核实确认的每个村的农户补贴面积,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③补贴面积公示各乡镇、村委会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和网站将确认的核实面积进行公示。

第二步:补贴资金测算、兑付

①补贴资金测算、下达: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报送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各乡镇审核通过的补贴面积之和,测算出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后将补贴资金下达到乡镇。

  ②补贴资金分配、公示和兑付各乡镇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按照审核通过的补贴面积分解到农户。各村委会将分解到户的补贴花名册(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场所和网站进行5-7天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会同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户,并向补贴农户免费发送短信通知。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依据土地确权数据,对“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财政、农业、农经、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完善工作。

㈡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精准。各乡(镇)在更新“一折通”农民补贴数据时,按照土地确权提供的数据对照农户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信息对照有入出,要认真进行核实,确保农户信息精准,不能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精准,影响农民利益,造成群众上访事件。同时各乡镇在落实补贴面积时,对土地确权中有些农户确权面积较大的,要认真核实补贴面积,做到有种有补,不种不补,确保补贴面积精准。

强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要通过村民大会、广播、三农通、黑板报、发放明白纸、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整宣传工作,特别是从今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在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而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各乡镇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或没有补贴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政策调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杜绝因补贴面积变更导致群众不满和上访事件。

㈣依照规定,分步实施。今年实施的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和往年不同,打破了往年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一并下达常态。今年的补贴步骤是:首先各村委会根据土地确权面积,认真核实农户的补贴面积,后上报乡镇进行审核、公示;其次乡镇将审核通过公示后的各村到户补贴面积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测算补贴资金;最后各乡镇根据县级测算下达的补贴资金分解到农户,进行公示、兑付。

㈤把握时间节点。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一折通”农民补贴系统数据更新同步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克服困难,加快进度,注意时间节点:要求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到户补贴面积落实工作5月25日前完成,乡镇补贴面积申报在5月28日前完成,到户补贴资金公示务必6月8日前完成,兑付在6月15日前完成。

实行半月调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重大惠农政策,现已列为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重点调度事项,要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情况实行半月调度,请各乡镇于每月14日、29日17:30前,将调度表(见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局,邮箱:nyjlsp@126.com

附件:1、剑川县土地确权数据归集情况表(略)

      2、剑川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审核表

      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

      4、剑川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情况调度表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剑川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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