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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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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站、所:

根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1020

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细则


根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监督指导。

   长:王德昌局长

副组长:杨富宝副局长

       李鹏兴副局长

       金吉钢副局长

员:杨杏芳建筑业管理股股长

李象群局办公室主任

城市建设股股长

赵梅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股长

建筑业管理股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通过本次整治工作,使剑川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三、整治方式

本次整治工作重在抓落实、查问题、出成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及时查找和填补监管漏洞。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引导和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惩戒,直至清理出市场。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至明年6月底结束,主要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

(一)  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11026日前)            

突出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细则或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内容、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可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增加整治内容,但不得随意删减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二)集中整治乱象阶段(202110月至20224月)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发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月报”制度,从10月起,每月23日前将当月项目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三)健全长效机制阶段(20225月至6月)

   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细致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研判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发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提炼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程建设行业突出问题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把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决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的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对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的办理质量和跟踪问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举报内容的梳理、研判和反馈。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政府网站,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有计划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净化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公告公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举报投诉电话及进展成效情况。

(四)及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纠、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照“月报”制度汇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附件2)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填报附件3),及时上报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科;于2022610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整治工作总体情况、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行业乱象、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量化指标)、发现的典型案例、建立或完善的招投标监管制度以及工作建议等。

(五)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进整治工作进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适时组织检查抽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2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3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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