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县文广局: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沙溪镇第一批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的请示》(剑住建字(2017)149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沙溪镇欧阳海育、赵金妹、杨家大院等25个院落列入沙溪镇第一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名录;
二、请严格按相关程序,认真做好挂牌保护工作。
此复
附件:沙溪镇历史建筑第一批挂牌保护建筑物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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