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请高度重视,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推荐工作,每个乡镇推荐1人,并按照通知中的推荐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填报《申报表》(附件1),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盖章文件)于2023年6月12日前报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
联系人:赵梅玉,18987216827,641737987@qq.com。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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