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试点领域信息 / 农村危房改造

剑川县财政局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建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2114号),现将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此款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科目。

二、各乡(镇)应对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优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新增的危房户,确保全面完成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执行剑川县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剑住建字〔20211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补助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各乡镇要统筹使用补助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民房抗震建设补助标准:拆除重建不超过2.3968万元/户;修缮加固不超过1.4万元/户。各乡镇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

五、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管理,确保实施效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

附件1: 剑川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下达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2022629

责任编辑: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