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试点领域信息 / 农村危房改造

剑川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近五年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切实履行单位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这场核心目标,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努力推动农村住房安全各项任务落实。现将近五年来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近五年来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2016-2020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总共完成17768户,补助资金15027.4956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0769户,补助资金13010.2356万元;住房环境提升6999户,补助资金2017.26万元。全面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实现了农村存量危房清零的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剑川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农村住房保障分指挥部,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统筹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人员力量,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把“住房保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层层压实责任,整合资金资源力量,全力以赴加以推进。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队伍,逐村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通过部门联动,强化责任,充实人员,完善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技术指导队伍建设,按照“县级有技术辅导专家、乡镇有政策指导人员、村组有技术工匠”的目标,推进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全覆盖,加大督促指导,深入一线扎实工作,全面推进。

(二)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

省、州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4800户,其中拆除重建2300户、修缮加固2500户。下达各乡镇补助资金2933.43万元,全部实施完成。

(三)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总共完成5969户,其中,2017-2018年存量危房为4604户;2019年大遍访大排查新增245户,非4类无力改造1120户。全县农村危房存量共5969户,已全面竣工验收,入住率100%,全面完成危房“清零”任务。累计下达至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76.8056万元,及时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四)2020年农房抗震项目暨住房环境提升工作完成情况

住房环境提升为6999户,其中住房环境提升6547户,拆除危旧房屋452户,下达补助资金2017.26万元。年内已经全面完成住房环境提升工作

二、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

一)严格执行,贯彻落实2017制定下发《剑川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制定下发《剑川县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和住房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坚持“三最两就”的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住房,聚焦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在扶贫民政、残联三部门对象明确的基础上,逐户对房屋进行排查和认定,实施“一户一方案”精准施策,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审查、乡镇审核和县级审批的审批程序,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方式,并通过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和统一改造方式。为确保改造后房屋安全,并严格控制成本,减轻农户负担,改造方式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改造,以危房认定报告为依据,确定改造方式,制定“一户一方案”。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补助资金按户均下达至乡镇,由乡镇按照“一户一方案”的改造方式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对其中无建房能力的农户由政府兜底帮建,根据农户意愿实行统一施工或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组织实施。四是严格工程质量控制。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达到主要部件合格和结构安全,符合我县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户应具备“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二)精准识别,底清账明。先后组织了四次全县危房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排查认定。严格对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好“4类重点对象”、“非4类重点对象”的身份确定和核查工作,区分“非4类重点对象”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五种情形”,因户施策,严格执行“一户一方案”,分析群众危房改造期望值过高,改造意愿不够,推进难度大的情形,难以完成改造的原因,想办法,多做群众工作,应改必改,采取统建和强制改造等措施,确保危改对象不漏一户、不错一户、不重一户,建好工作台帐,做到对象准、底数清、台账明。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多方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2014年以来,投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81亿元,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等制定“一户一方案”因户施策,县级补助资金根据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时全部下达各乡镇,保障了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创新补助方式,将无力建房的特困农户纳入兜底解决基本安全住房保障范畴,防止农户因建房举债返贫;其他贫困户在地方政府帮助下,通过自筹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投工投劳及互帮互助解决一部分,实现基本安全住房目标。与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定“农村居住质量提升‘乡村振兴贷’专项合作协议”,帮助解决涉及农户自筹资金不足部分。

(四)分类实施,技术指导根据《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和《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模板》,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术辅导及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规整培训工作;编制了适应剑川农村传统建房形式的土木、砖木、砖混结构农房施工图纸11套供农户选择;发放政策宣传折页、明白卡、修缮加固技术手册、民居设计图册等资料,做到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技术、基本建设质量、档案册规整等专题培训20场次2000余人次,做到每个乡镇均有1名专家指导,采取包乡镇的方式,对各乡镇开展农危改工作进行指导,有效解决加固改造难点问题。实行示范推广。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思路,组织了2个乡镇两个村开展农危房改造示范,组织各乡镇负责人到示范点现场观摩,积极推广经验。

(五)技艺传承,确保质量。强化施工队伍和农村工匠培训,重视传统工匠的传承和培训,开展4期传统工匠培训,培训1000多人次,积极鼓励传统工匠投入身到危房改造当中,为加固修缮房屋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合格建材推广、规范农户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及质保合同等措施,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到户指导巡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使用传统材料和技术解决危险点进行修缮加固,延续房屋的使用,控制投资,减轻群众负担,在实施中,增加卫生间、电器设备等现代设施,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六)补齐短板,提升品质。在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差、提升哪”的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细致查看存在问题,着力解决农村住房居住质量提升。提升卫生条件,实施人畜分离和卫生厕所改造,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改变生活习惯。改善农村风貌,因地制宜,根据剑川白族传统民居特点和村落保护要求,推进传统风貌改造,不进行大拆大建、推倒重建等破坏古民居古村落的行为,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乡村特征,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古村落保护相结合,开展乡村旅游,增加群众的收入。结合25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打造了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地域特征、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传统风格的美丽宜居村庄。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和农村建房相关规定,坚持“批新退旧”、“建新拆旧”的要求,加大对空置房以及影响公众安全的危旧房予以拆除,收归集体,作为复垦复绿、公共节点空间提升和今后宅基地安置点。

(七)执纪监督,抓实进度。实行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报制,为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度,2018年下半年开始,对8个乡镇农村危房开工率、竣工率、发证率每周进行全县通报,并要求末位两个乡镇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问政剑川”栏目进行公开表态承诺。定期不定期组织巡查,实行每月不低于2次开展巡查,主要督查各乡镇组织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记录资料、农户建档资料、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巡查组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八)对标对表,全面验收。制定下发《剑川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做到基本质量巡查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对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督促农户和施工队进行整改到位,存在安全和质量隐患的房屋,不通过验收,不予享受资金补助。在各乡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100%复核验收,对符合安全住房标准的,住建局颁发农村住房级别认定证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验收,直至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做到验收一户消除一户。

三、工作典型经验及案例

(一)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能够告别危房,上万群众住进了安全温暖的房子。“以前住的是木楞房、叉叉房,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生活艰苦,孩子上学,老人看病也不方便。现在好了,住进了安全房,危房改造解决了我们的危房,使我们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象图江头彝族群众杨文忠高兴地说。

(二)引领和推动了人居环境提升。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关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人居环境提升。

(三)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建设的热情。

(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通过农危改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目标,农村居民通过积极参与危房改造,更有效地提升了摆脱贫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获得了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我自己什么也没有做,房子就修好了,现在住着也安全,我心里很踏实,也很温暖,真是感谢党的好政策。”马登东华村李路早发自内心地说。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的房子变稳固漂亮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国家的政策那么好,各级党员干部又这样帮助我们,我们有信心和能力,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奔小康,过上更好的日子。”沙溪镇红星村光荣脱贫户李寿山对未来充满信心。

(六)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剑川县农村古院落众多,历史风貌遗存星罗棋布,全县拥有25个中国传统村落和3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拥有大量的明清建筑、白族传统民居院落。农村危房多为土木结构,怎样保障改造后的房子达到“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又保持地方传统特色,是剑川危房改造中面临的课题,也是剑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一个特色。剑川县秉持保护传承的理念,尽量节约成本,针对每一栋危房量身定制修缮加固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工匠技能,尽量保持“原制式、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榫卯连接,穿斗构造,确保“修旧如旧”,护其颜、美其貌、扬其蕴、筑其魂,杜绝大拆大建、一概推倒的破坏性做法,使其有保护价值的房子变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资源,加快融入“全域旅游”战略,以古城古镇为带动,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特色旅游产业,为持续增收创造条件。

四、存在的短板及弱项

(一)群众期望值高,离个别群众意愿还有差距,农村危房改造只是解决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住房装修的上还有提升的空间。

(二)由于产权纠纷等原因,个别农户“建新拆旧”问题未彻底解决。

(三)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没有形成稳定成熟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下步工作打算

剑川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面临诸多困难和艰巨挑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奋斗,绝不松劲懈怠,集中精力,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克服各种影响,多措并举巩固成果。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脱贫攻坚后续帮扶措施精准落实,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托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通过空心村整治、美丽宜居乡村等项目实施,补齐农村住房安全与居住质量方面的短板,加快融入全域旅游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县决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协调处理农户间的矛盾纠纷,对“建新拆旧”做到应拆尽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的机制,各级各部门之间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及时高效解决农村群众住房突发的安全隐患问题。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15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