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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22清退公租房房源再分配实施方案(3)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 来源: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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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房源再分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州住房保障工作动态管理要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使用,及时将现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解决申请对象住房困难的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具体安排

分配房源。本次分配的房源共有248套是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中清退出来的,分别位于金华镇剑阳大街北侧、腾龙路以东、文献路以南,所有权为剑川县人民政府所有,由剑川县住房保障办公室管理。

分配对象。本次符合分配的对象共有322户。其中,268户为经九个部门联审联批通过的2022年度申请户,54户为2022年度的轮候对象

(三)分配方式。分配采用抽签的方式进行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抽签过程由县住建局邀请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落实,抽签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抽签确定房源抽签的顺序。设置顺序322,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现场抽签,抽到的号码即为房源分配抽签的顺序码

第二步抽签确定具体承租对象和房号。房源号码322个,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抽到的顺序码依次抽取房源号码,确定具体承租对象和房号

(四)抽签号码说明抽签过程设两种抽签码,分别为抽签顺序码和房源分配码。

抽签顺序码共322个,编号1一322作为第一步抽签之用,通过抽签确定申请对象第二次抽签顺序,无其他作用。

房源分配322个,其中,248个有数字编号,编号1一248号,74个为无数字编号。抽到1一248有数字号码签的确定为本次承租对象,具体承租的房间为:号码签数字与房源公示顺序码数字一致的房间,抽到无数字编号作为轮侯对象。

三、其他说明

(一)轮候说明确定为轮侯对象的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条件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关,经审核后,管理机关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由管理机关取消资格。

(二)公示的一般规定1.公示由住建局负责。2.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3.公示在政府网站上进行。

(三)入住办法。符合分配对象确定后,进行公开分配,由县规划建设局确定具体时间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组织抽签仪式确定承租人,入住对象对抽签的结果以签字形式确认后不得更改承租人之间涉及装修、家具等费用的由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确保承租人入住

(四)租赁合同签订租金管理。租赁合同实行三年一签,租金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租赁合同由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拟定并与承租人签订。

租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租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由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承租户必须于每季度25日前缴纳房租。

(五)房源说明。公示期间因特殊情况,房源有增减来不及另行公示的,为了确保分配工作的落实,可做好相应书面说明并归入工作档案资料。

本次房源分配具体时间由县住建局组织通知,规定时限内未时参与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作为本次分配对象考虑。实施方案未明确事项按《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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