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及其补充公告的要求,现将《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定于2022年11月25日14:30(星期五)在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德昌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杨富宝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毅香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苏灿宝 剑川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
刘 彪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海化泉 剑川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李志强 剑川县政府办公室法规股股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李渭春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王晓霞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建候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莲叶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何玉珠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李家润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阿澍娥 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杨建喜 剑川县老君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普通公众)
段玉如 剑川县金华镇北门社区党总支书记(普通公众)
王晓川 剑川县民政局副局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赵茂堂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李蕴奇 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车兴桥 剑川县信访局局长(县人大代表)
李成松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县政协委员)
和敬中 云南展腾(剑川)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按时参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会场佩戴口罩、主动扫码。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四)与原2022年10月19日发布的剑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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